1.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要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不能限制子女权益、剥夺另一方探视权。
2.双方可约定离婚时子女跟谁生活、抚养费金额与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时间和方式。
3.抚养权并非固定不变,若抚养方不利于子女成长,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
4.不能预先排除另一方监护权,这是法定权利,除非法定情形不会被剥夺。
5.合理约定抚养权能避免纠纷,内容要合法、合理、公平。
结论:
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和另一方必要探视权,合理约定可避免纠纷,但抚养权归属可变,不能预先排除另一方监护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首先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根本原则,不能限制子女合法权益,也不能剥夺另一方的必要探视权。双方能就未来离婚时子女随哪方生活、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时间与方式等进行约定。不过抚养权并非固定不变,当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而且监护权是法定权利,婚内协议不能预先排除,除非出现法定情形才会被剥夺。合理的婚内协议能减少后续纠纷,但内容必须合法、合理、公平。如果在婚内协议制定或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1.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不能限制子女合法权益和剥夺另一方必要探视权。双方可约定离婚时子女随哪方生活、抚养费支付及探视等内容。
2.抚养权归属并非固定不变,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同时,婚内协议不能预先排除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是法定权利,除非法定情形不会被剥夺。
3.为避免后续纠纷,婚内协议应合理约定抚养权相关事宜,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公平。双方在制定协议时要充分考虑子女利益,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法律分析:
(1)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根本原则,不能限制子女合法权益,也不能剥夺另一方必要的探视权。比如不能约定一方完全不能探视子女。
(2)双方可就未来离婚时子女随哪方生活、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时间和方式等进行约定。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
(3)抚养权归属并非固定不变,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抚养权。
(4)婚内协议不能预先排除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是法定权利,除非法定情形不会被剥夺。
提醒:婚内协议约定抚养权要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公平,情况变化时可依法处理,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婚内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权时,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核心,不能限制子女合法权益,比如不能约定不合理的教育限制等。
(二)对于未来离婚时子女随哪方生活、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时间和方式等内容,要详细且合理地进行约定。
(三)明确抚养权并非固定不变,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
(四)不能在协议中预先排除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这是法定权利,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会被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专业解答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出生子女数以及离婚原因;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表示;3、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话,需要对其作出生活安排,包括抚养方和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视问题。
专业解答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当中应该包括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期限和支付方法,探视权的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甚至是关系到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这些内容。所以,标准的孩子抚养权协议书绝对不是只把抚养权归谁写清楚就行了。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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