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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提离婚我若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胡* 山东-潍坊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9 16:28:04 352人阅读

老婆提离婚我若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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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责任,就算离婚也不能不养。
2.若对方提离婚,你不给抚养费,对方先会和你协商,协商不成会起诉。
3.法院判了还不付,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能查扣你的财产。
4.有能力却不执行,严重的会构成犯罪,要受刑事处罚。
5.建议依法养孩子,若经济困难,可协商或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

2026-01-19 20: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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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离婚也不能免除,不支付抚养费会面临法律后果,建议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便夫妻离婚,该义务依然存在。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先可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判决书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财产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措施。若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若因经济困难等无法支付抚养费,可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调整数额。如果在抚养义务履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

2026-01-19 19:5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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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不可推卸的义务,不会因离婚而免除。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多种途径维护权益。

首先,对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若仍不支付,判决书生效后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等操作。而且,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因此,建议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若因经济困难等无法支付,可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调整抚养费数额。

2026-01-19 19:5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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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责任,离婚不会使该义务消除。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支付抚养费。
(3)若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措施。
(4)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可协商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调整数额。

提醒:
务必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若遇到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及时协商或向法院说明,避免承担法律风险。

2026-01-19 18: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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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面临离婚且可能涉及抚养费问题,要认识到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责任,不能逃避。
(二)若因经济困难等无法支付抚养费,主动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调整抚养费数额。
(三)当对方因自己不支付抚养费起诉时,积极配合法院,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6-01-19 16:45:53 回复

【法律意见】一方出轨不会导致其丧失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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