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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分包转包认定依据条件是什么

李** 云南-玉溪 转包分包纠纷咨询 2026.01.19 12:50:23 383人阅读

非法分包转包认定依据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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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转包是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给他人、肢解后分包或不组织现场管理等;非法分包包括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及二次分包等情形。
法律解析:
在建筑工程中,转包和非法分包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转包意味着承包人未实际履行工程施工责任,将全部工程交给他人,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而非法分包,如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会使工程缺乏专业的施工能力保障;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以及主体结构分包、二次分包等,都违反了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也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如果在建筑工程中遇到转包或非法分包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9 18: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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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包是承包人违反规定转让工程的行为,包括将全部工程转给他人、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让,以及不在现场设管理机构或不派人组织管理。非法分包则是承包单位违规分包工程,如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部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再分包。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在合同中明确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条款,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
-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承包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自身施工能力,确保工程按规定进行。

2026-01-19 17:4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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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转包的认定有多种情形。若承包人把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这明显改变了工程的实际施工主体,损害了发包方对承包人的信任基础。
(2)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是试图通过形式上的拆分来掩盖转包的实质。
(3)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人员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意味着承包人未实际履行施工管理责任,也可认定为转包。
(4)非法分包方面,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会使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5)未经建设单位认可且合同无约定,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的意愿。
(6)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再分包,都违反了工程分包的相关规定。

提醒: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遵守转包和分包的规定,避免出现上述非法情形,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不同工程情况复杂,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意见。

2026-01-19 16: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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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转包的防范,施工单位应确保自身全面履行工程施工任务,不将整体工程或肢解后的工程转给他人。同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人员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二)针对非法分包,承包单位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若总承包合同无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不得随意将部分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分包单位也不得再次分包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6-01-19 15: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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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包认定:承包人把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施工,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或不在现场设管理机构、不派人组织管理工程,可认定转包。
2.非法分包认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其他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单位再分包工程,均属非法分包。

2026-01-19 14:18:5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后不得买卖,但是否允许转包呢?如果允许,那么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情形又有哪些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着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合法的农村土地转包必须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并且不得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就会形成农村土地的非法转包。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如下:一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和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二是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搞“反租倒包”等错误做法;三是借农村土地流转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这些行为都违背了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精神,是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但为了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等问题,农民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既解决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所以,法律和政策都规定,农村土地转包是合法的。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对那些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会导致违法犯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您好,针对您的认缴制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依据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交纳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元×0.05%=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元×0.05%=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印花税的性质特点(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二)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三)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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