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东城区法律咨询 > 东城区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该怎么做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该怎么做

肖* 北京-东城区 离婚咨询 2026.01.19 11:00:54 359人阅读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该怎么做

其他人都在看:
东城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东城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离婚后就婚内事宜再协议,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
2.以书面形式拟定协议,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注明双方身份信息与签订背景。
3.财产分割要列出财产详情,子女抚养需明确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等。
4.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可公证增强证明力。
5.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凭协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2026-01-19 15:00: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拟定协议,明确各项内容并签字,可公证,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自愿平等协商是基础,只有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地位平等,协议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书面形式拟定协议能将双方约定固定下来,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明确具体的内容,如财产分割的详细信息、子女抚养的各项安排,可减少后续纠纷。双方签字确认使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公证则进一步增强其证明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凭协议起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若在离婚后婚内事宜再协议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026-01-19 14:28:40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关键在于自愿平等协商、明确书面约定及有效保障履行。

首先,双方应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事项协商一致。接着以书面形式拟定协议,清晰注明双方身份信息、签订背景,对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财产情况及归属,涉及子女抚养要明确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等内容,避免模糊表述。

为保障协议顺利履行,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双方签字确认协议;二是考虑对协议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三是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2026-01-19 13:52:3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自愿平等协商是基础,这能保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避免一方被胁迫或欺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是协议的核心内容。
(2)书面协议形式很关键,它能将双方的约定固定下来。内容明确具体,可防止后续因条款模糊产生纠纷。比如财产分割详细列出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明确各项权利义务。
(3)注明双方身份信息和协议签订背景,有助于确定协议主体和签订目的。
(4)签字确认是协议生效的必要环节,公证则可增强其证明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提醒:
签订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合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了解详细分析。

2026-01-19 13:02:57 回复
咨询我

(一)双方要自愿平等协商婚内事宜,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拟定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
(二)协议中注明双方身份信息、签订背景等内容。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财产的名称、数量、归属等;涉及子女抚养,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
(三)双方对拟定好的协议签字确认,为增强证明力可进行公证。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6-01-19 12:29:01 回复

1,婚内房产协议,要出自双方自愿,各自占有比例双方协商。2,房产协议范文: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码:,现住,,系女方之夫。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现住,,系男方之妻。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归属约定如下:一,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的房屋,男方占有所有权比例为%,女方占有所有权比例为%。二,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三,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男方):乙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3,《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以上就是对再婚内房产怎样协议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