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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办事之名行诈骗之事怎样界定

刘* 云南-大理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19 09:50:22 381人阅读

借办事之名行诈骗之事怎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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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判断:看行为人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正办事,一心只想骗取他人钱财,若有此故意则符合诈骗主观特征。
(二)客观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像编造不存在的办事渠道、夸大办事能力等行为。
(三)被害人情况:确认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并遭受损失。
(四)数额认定:查看诈骗数额是否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达到则符合数额较大标准。
(五)综合判断: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判定行为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2026-01-19 14: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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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定借办事诈骗,主观上,行为人一开始就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没打算真办事。
2.客观上,会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像编造不存在的办事渠道、夸大能力,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3.被害人因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并遭受损失。
若符合这些且数额达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诈骗罪。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2026-01-19 12: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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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办事之名行诈骗之事,主观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实施虚构事实等行为致被害人财产损失,数额达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诈骗罪,需结合具体案件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诈骗罪的构成需满足特定条件。借办事之名诈骗,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关键要素,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无办事诚意,仅为骗取钱财。客观方面,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像编造不存在的办事渠道、夸大办事能力等,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最终导致财产损失。当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构成诈骗罪。不过,在实践中,不能仅依据这些特征简单判定,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遇到类似可能涉及诈骗的情况,难以判断行为性质,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9 11:4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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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办事之名行诈骗之事,若主观有非法占有财物故意,客观实施虚构事实等行为致被害人财产损失,数额达立案标准,就构成诈骗罪。

主观上,行为人自始无办事意图,仅以办事为由骗取钱财;客观上,通过编造不存在的办事渠道、夸大办事能力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最终遭受损失。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为避免此类诈骗,个人在委托他人办事时,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和办事能力,切勿轻信夸大承诺。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向相关部门求证。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行为性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01-19 11:3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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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从一开始就无真正办事的意图,只是以办事为幌子,那么其主观恶意明显,有诈骗的嫌疑。
(2)客观方面,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像编造不存在的办事渠道、夸大自身办事能力等,这些行为会误导被害人。
(3)被害人方面,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骗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最终遭受财产损失。
(4)数额方面,当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能构成诈骗罪。不过具体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

提醒:遇到以办事为由要求付费的情况,要谨慎核实,避免陷入诈骗陷阱。若对行为性质存疑,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0:1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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