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期间一方找父母借钱,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店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2)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如用于个人赌博、购买个人收藏物品,通常认定为借款方个人债务。
(3)判断债务性质要综合借款用途、夫妻双方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并且在产生纠纷时,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提醒:
婚姻中涉及债务问题要谨慎,保留好借款用途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债务认定有差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婚姻期间一方找父母借钱,要先明确借款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经营合同等能证明用途的材料,这样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若借款是一方个人使用且另一方不知情不同意,另一方要注意留存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等。
(三)当对债务性质产生纠纷时,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应积极收集如借条上双方签字、借款用于家庭消费的发票等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婚姻期间一方找父母借钱,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属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像用于家庭开销、共同开店等。
2.若借款仅一方使用,未用于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通常是个人债务,如用于赌博、买个人收藏物品。
3.判断债务性质要综合借款用途、双方约定等。有纠纷时,主张共同债务方要举证。
结论:
婚姻期间一方找父母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为夫妻共同债务;仅一方个人使用且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为个人债务。纠纷时主张共同债务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判断婚姻期间一方找父母所借债务的归属,关键在于借款用途和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当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店铺等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相反,若用于个人赌博、购买个人收藏物品等个人用途,且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则是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债务性质难以界定的情况,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大家在婚姻债务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