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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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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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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诈骗罪

黄* 江苏-扬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17 08:51:07 405人阅读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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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自身面临可能的诈骗情况,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对方言论和行为,判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对方承诺过高回报却无合理依据,很可能是诈骗。
(二)一旦发现可能被骗,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若确定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1-17 15: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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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得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2.构成此罪,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想永久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
3.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编造不存在的事)或隐瞒真相(掩盖客观事实)的行为。
4.被害人因欺诈产生错误认识,基于此处分财产致损失,且损失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
5.主客观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构成诈骗罪。

2026-01-17 14:2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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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构成诈骗罪需行为人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并遭受数额较大的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构成有严格条件。主观上,行为人要有永久非法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的意图,这是犯罪的主观基础。客观上,虚构不存在的情况或者掩盖客观事实的行为是诈骗的手段。被害人在这种欺诈行为影响下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导致损失,且损失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比如,若只是有非法占有的想法,但未实施欺诈行为,或者实施了欺诈行为但被害人未因此处分财产,都不构成诈骗罪。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可能涉及诈骗的情况,不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1-17 12:3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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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该罪需同时满足主观和客观条件。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遭受数额较大的损失。

为避免陷入诈骗陷阱,个人应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承诺。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核实,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和资金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反诈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财产安全。

2026-01-17 10:4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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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罪的关键要素。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打算永久地让他人失去对财产的所有权,以此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2)客观方面,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是常见手段。虚构事实就是凭空编造不存在的事情,而隐瞒真相则是把实际存在的情况隐藏起来,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
(3)被害人的行为也是构成诈骗罪的重要环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最终遭受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只有同时满足这些主客观条件,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

提醒:日常生活中要警惕他人的欺诈行为,若遭遇财产损失,要及时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构成条件,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09:56:27 回复

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合同诈骗的条件满足的具体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四)、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二、对本罪的认定(一)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在判断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除看行为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外,还必须看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此可见,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而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查证和认定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因此,全面考察行为人以下各方面的客观因素: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2、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4、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5、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有承担责任的表现。 6、行为人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构成合同诈骗罪须满足哪些条件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一种广义上的经济合同;第二,合同内容是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获取利益;第三,合同对方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此外,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也可以是无效合同。相关法律知识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主观方面问题。这一问题的焦点是:“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什么时候产生,是否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当时就有?还是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产生?常见的“借鸡下蛋”和“拆东墙堵西墙”的行为如何认定?从理论上讲,犯罪行为实施的当时,必须是明知自己是在利用经济合同,以欺骗手段,实施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是直接故意,过失和间接故意不能构成犯罪。社会处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合同当事人在没有资金情况下,依靠以虚构事实骗得的资金进行经营,盈利了可以履行合同,亏损了则无法返还骗取的资金。一般被称为“拆东墙补西墙”或“借鸡下蛋”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一般都属于事实不好确定的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这类案件判决的事实都没有确定为“借鸡下蛋”,特别是对“成功胜算机会很少,毫无希望”的情况,很难确认是“借鸡下蛋”的主观心理还是合同诈骗的心理。所以一般都以签订合同时,就有犯罪故意认定。但在事实上如果有的证据确实能确定是“借鸡下蛋”的事实,应当按照民事欺诈处理。合同诈骗罪是目的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划清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界限合同欺诈是指以获取不平等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在经济活动中故意以不真实的情况作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他人判断错误,从而达到在发生、变更、消灭一定经济法律关系时获得优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的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欺骗对方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程序的欺骗行为;三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签订了合同;四是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使对方当事人蒙受经济损失。进行合同欺诈的行为人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而对他人不利的经济利益,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法律,在手段上更是花样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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