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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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2.若孩子和妈妈关系疏远,妈妈可先和孩子沟通,了解想法,重建情感。
3.若因直接抚养方阻挠致关系变差,妈妈可行使探望权。对方不协助,妈妈可起诉保障权益。
4.父母要为孩子身心健康着想,营造好环境,减少矛盾对孩子的伤害。
结论:
离婚后妈妈面对孩子把自己当外人的情况,可先沟通重建情感,若因直接抚养方阻挠可依法行使探望权,双方都应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助力其成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当孩子与妈妈关系疏远,妈妈首先可通过沟通去了解孩子想法,修复亲子情感。若因直接抚养方的阻挠导致关系恶化,妈妈有权行使探望权。若对方不配合,妈妈可向法院起诉来保障自己的探望权。父母双方都有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减少因大人矛盾给孩子带来的心理伤害。如果在处理这类亲子关系和法律权益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旧存在。若孩子与妈妈关系疏远,妈妈可先积极与孩子沟通,了解其内心想法,以此重建情感联系。
1.若因直接抚养方阻挠导致关系问题,妈妈可依法行使探望权。法律保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利,这是维护亲子关系的重要途径。
2.当对方拒不协助时,妈妈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利。
3.父母双方都应将孩子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避免因大人之间的矛盾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分析:
(1)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利义务依然存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2)当孩子与妈妈关系疏远,妈妈首先应通过沟通了解孩子想法,尝试重建情感。这是基于亲子关系修复的基本方式,有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
(3)若直接抚养方阻挠导致关系问题,妈妈可行使探望权。这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4)若对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妈妈可向法院起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5)父母双方都要以孩子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避免因自身矛盾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
提醒:行使探望权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与直接抚养方发生冲突。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妈妈可先和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内心想法,努力重建与孩子的情感联系。
(二)若因直接抚养方阻挠使孩子与妈妈关系疏远,妈妈可按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
(三)若对方拒不协助妈妈行使探望权,妈妈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利。
(四)父母双方都要从孩子身心健康考虑,营造良好环境,避免因大人矛盾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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