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职期间专利归属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种情况。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申请专利权利归单位,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2)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涵盖多种情形,包括本职工作中的、履行本职外任务作出的,以及离职1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批准后其为专利权人。
提醒:
在职人员需准确界定发明创造性质,避免因归属问题产生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员工在职时应先判断发明创造的性质。若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员工应及时告知单位,由单位申请专利。
(二)若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员工可自行申请专利。
(三)对于可能涉及职务发明创造界定模糊的情况,员工和单位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1.在职专利归属分情况。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用单位物质技术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利归单位,获批后单位是专利权人。
2.执行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含: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完成单位交付本职外任务作出的;离职1年内作出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获批后其为专利权人。
结论:
在职期间申请的专利归属分情况,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含本职工作中、履行单位交付本职外任务中作出的,以及退休等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若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批准后其为专利权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的合理界定与保护。如果您在专利归属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在职期间专利归属依情况划分。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利归单位,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批准后其为专利权人。
2.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涵盖三种情形: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履行单位交付本职工作外任务作出的;退休、调离原单位或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3.为避免专利归属纠纷,单位应与员工明确约定专利归属,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员工也应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做好记录,明确利用单位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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