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夫妻中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依据民法典,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没用,且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
3.以下情况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之后夫妻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准许。
5.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还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1)当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
(2)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准予离婚。
(3)若首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法院应准予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并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之后等待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判。
提醒:
收集感情破裂证据时要合法有效,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
(二)感情破裂证据可围绕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方面收集。
(三)若首次起诉未判离,可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此时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论: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首次未判离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应判离,诉讼要准备相关材料向对应法院提交。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感情破裂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若首次起诉未判离,之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及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判。如果在离婚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