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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想和孩子保持联系、行使探望权,先和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定期看望孩子增进感情。
2.若对方拒绝探望,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孩子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
3.若对方不执行判决,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4.还可通过送礼物、写信等关心孩子成长,修复亲子关系。
2026-01-16 15: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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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若想与孩子保持联系、行使探望权,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拒不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关爱孩子修复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当想和孩子保持联系时,先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确定探望事宜是合理合法的做法。若对方拒绝,向法院起诉是维护自身探望权的有效途径,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若对方依旧不执行判决,法院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来保障探望权的实现。同时,通过送礼物、写信等方式关心孩子成长,也是增进亲子关系的良好方式。如果在行使探望权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6 13:4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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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和离婚后未主动联系自己的孩子保持联系、行使探望权,可先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保障定期看望孩子,增进亲子关系。
2.若对方拒绝探望,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
3.若对方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4.除争取探望权外,还可通过送礼物、写信等方式多关心孩子成长,逐步修复与孩子的关系。
2026-01-16 12:5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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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益,旨在保障亲子关系的维系。先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确定探望事宜,既能体现对对方的尊重,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沟通氛围,保障定期看望孩子,增进亲子感情。
(2)若对方拒绝探望,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公正判决。
(3)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有权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除了法定的探望方式,通过送礼物、写信等方式表达关爱,也是修复与孩子关系的有效途径。
提醒:
在行使探望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2:1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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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沟通,友好协商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内容,保障定期看望孩子,增进亲子感情。
(二)若对方拒绝探望,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与时间。
(三)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通过送礼物、写信等方式关心孩子成长,修复和孩子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6 11:38: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