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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吸案中财务主管是否担责及担责程度取决于其在案件中的参与度与作用,参与违法活动可能担刑责,正常履职一般不担刑责但需配合调查。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里,若财务主管明知存在非法吸存行为,还提供财务支持、协助转移资金、做假账等,便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量刑会依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犯通常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若财务主管不知情,仅按正常财务流程工作,未参与非法活动的策划与实施,一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6 13:2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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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主管在非吸案中是否担责及担责程度取决于其在案件中的参与度与作用。若明知单位或个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还提供财务支持、协助转移资金、做假账等,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2.若财务主管并不知情,仅按正常财务流程工作,未参与非法活动策划、实施,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建议财务主管增强法律意识,遇到可疑财务操作及时核实合法性,避免卷入非法活动。在工作中保持严谨态度,按规范流程操作并保留相关证据。若发现所在单位有非法吸存迹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026-01-16 11: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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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财务主管在非吸案中的责任判定关键在于其在案件中的参与度与作用。若明知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还提供财务支持、协助转移资金、做假账等,会构成该罪的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构成共犯的财务主管,量刑会依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若为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若财务主管不知情,仅按正常财务流程工作,未参与非法活动策划与实施,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提醒: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谨慎,对异常财务操作提高警惕。若涉及非吸案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6 11:1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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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财务主管明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仍提供财务支持等,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同时可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表现出悔罪态度。
(二)若财务主管不知情且按正常流程工作,应及时、准确地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完整提供相关财务资料,避免因拖延或隐瞒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6-01-16 09:1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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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吸案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财务主管是否担责及担责程度取决于其在案件中的参与度和作用。
2.若财务主管明知非法吸存行为,还提供财务支持、协助转资金、做假账等,构成共犯需担刑责,量刑依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罚。
3.若财务主管不知情,按正常流程工作,未参与非法活动,一般不担刑责,但要配合调查并提供财务资料。
2026-01-16 09:10: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