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家带娃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还可基于家务劳动贡献请求相应补偿。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则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并且,为家庭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能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在家带娃的一方,在婚姻期间虽未外出工作获取收入,但对家庭的付出同样具有价值。离婚时既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也能因家务劳动贡献得到相应补偿。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和补偿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在家带娃的一方在离婚时不仅可依法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还能基于家务劳动贡献请求相应补偿,这是法律对其权益的保障,体现了家务劳动的价值。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先就财产分割和补偿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家带娃一方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日常照顾孩子的记录、家庭支出明细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在家带娃的人在离婚时能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分。
2.如果双方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财产分割。
3.要是在家带娃、照顾家庭付出多的一方,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得给。
4.补偿的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成由法院判决。这能体现家务劳动价值,保障在家带娃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这是明确的法律界定。在家带娃的一方虽然未直接参与经济收入获取,但同样为家庭做出了重要贡献。
(2)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这给予了夫妻双方自主协商的空间,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财产分配方案。
(3)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详情,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4)在家带娃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补偿办法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提醒:在家带娃一方要注意收集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相关证据,以更好保障自身权益。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家带娃一方在离婚时,首先可与对方就婚后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分割协议。
(二)若协商分割财产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补偿请求,先与对方协议补偿办法;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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