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婚前协议效力,看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有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符合则协议有效,双方应遵守。
(二)明确赠与行为效力,动产交付、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后赠与完成。
(三)若婚前协议赠与条款未公证且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若有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则不可随意撤销。
(四)若赠与财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取得配偶同意,否则赠与可能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论:
女方婚后按婚前协议履行赠与义务的效力,要结合婚前协议、赠与行为、财产类型及权利转移情况确定,若赠与财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可能部分无效。
法律解析:
婚前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便合法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赠与行为方面,民法典规定动产交付后权利转移,赠与完成;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才完成权利转移。若婚前协议中赠与条款未经公证且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赠与有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则不得随意撤销。若赠与财产是女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赠与可能部分无效。所以,在婚前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女方应按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如果您在婚前协议及赠与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女方婚后按婚前协议履行赠与义务的效力要综合婚前协议和赠与行为判定。若婚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赠与行为效力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动产交付、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后权利才完成转移。若婚前协议赠与条款未经公证且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撤销;若赠与有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则不可随意撤销。若赠与财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可能部分无效。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签订婚前协议时,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是真实意愿表达,且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对于赠与行为,涉及不动产的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动产要及时交付,以保障权利转移。
-若赠与财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应先取得配偶同意,避免赠与部分无效的情况发生。
1.女方婚后履行婚前协议的赠与义务,其效力要综合婚前协议和赠与行为来判断。
2.婚前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要遵守。
3.赠与行为的效力要依据民法典来确定。对于动产,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赠与完成;对于不动产,要办理过户登记才完成所有权转移。
4.如果婚前协议里的赠与条款没经过公证,而且财产所有权还没转移,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要是赠与有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就不能随意撤销。
5.要是赠与的财产是女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没经过配偶同意,赠与可能部分无效。
6.总之,婚前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女方要按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具体效力要根据财产类型和所有权转移情况来确定。
法律分析:
(1)婚前协议的有效性是基础,当它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且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时,就具备合法效力,对男女双方都有约束作用。
(2)赠与行为的效力依据民法典判定。对于动产,交付后权利转移,赠与完成;不动产则要办理过户登记,权利才完成转移。
(3)若婚前协议里的赠与条款没经过公证,且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要是赠与有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就不能随意撤销。
(4)若赠与财产属于女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配偶同意,赠与可能部分无效。
提醒:在涉及婚后按婚前协议履行赠与义务时,要先确认婚前协议效力,同时注意赠与财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需配偶同意,避免赠与部分无效。具体情况因案而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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