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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因丈夫患精神病而请求离婚吗

朱* 湖北-襄阳 离婚咨询 2026.01.14 18:10:31 372人阅读

妻子可因丈夫患精神病而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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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妻子要积极收集能证明丈夫精神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共同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例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二)提起诉讼:携带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三)配合调解和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如实陈述情况,尊重法院的审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1-14 21: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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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妻子可提起离婚诉讼,若丈夫患精神病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但离婚需经法定程序,并非仅因患病就必然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需先进行调解,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若丈夫患精神病,且精神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共同生活,使其无法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过,离婚需遵循法定程序,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而不是仅仅因为一方患病就必然判决离婚。如果在离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4 21:0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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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妻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准予离婚。若丈夫患精神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像精神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共同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经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2.不过离婚要经过法定程序,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非只要一方患病就必然会判决离婚。
3.解决措施与建议:妻子若要提起离婚诉讼,应收集能证明丈夫精神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共同生活及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等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2026-01-14 20:4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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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妻子若想结束婚姻关系,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依据民法典,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且调解没有效果,法院会准许离婚。
3.如果丈夫患有精神病,严重影响了夫妻共同生活,导致感情破裂,比如精神病长时间治不好,丈夫无法履行夫妻间的义务,调解也没用,法院会依法准许离婚。
4.要注意,离婚得走法定程序,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是说一方患病就一定会判离。

2026-01-14 19:0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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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民法典,妻子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
(2)若丈夫患有精神病,且该病症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共同生活,导致其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经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准予离婚。
(3)不过,离婚需遵循法定程序,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并非只要一方患病就必然判决离婚。

提醒:离婚诉讼情况复杂,不同案件具体情形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4 18:44:54 回复

可以要求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来判决,这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避免精神病人因为被诱导而“被离婚”。在审判实践中,在判决准予精神病人离婚的同时,也往往会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因素,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丈夫婚后患精神病离婚可以吗?可以的。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由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键在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也不论当事人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晓对方患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患者之精神病经治不愈(须在患者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案情下适用)或久治不愈(须在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在夫妻共同生活在一方患精神病的案情中适用),人民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具体应掌握两点: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该情况无须多次治疗,也无须时间上的考虑。二是婚前虽知有病,或是病为婚后所得,应属于多次治疗无效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这里的“多次”一般应掌握在三次以上。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决定。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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