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后,要及时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避免因时效届满义务人提出抗辩而败诉。
(二)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仍可起诉,只是义务人可能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权利人仍可接受。
(三)若权利受损害已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抗辩,实体权利不消灭。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当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害以及明确义务人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若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延长。不过,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只是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若义务人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您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诉讼时效等法律要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抗辩不履行义务,但权利人实体权利仍在,若义务人自愿履行,不受时效限制。
3.解决措施与建议: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收集证据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准备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若确实临近或已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义务人沟通,争取其自愿履行义务。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让法院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算。要是从权利受损那天起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就不管了。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
3.要注意,诉讼时效到期后,义务人可以不履行义务。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还在,要是义务人自愿履行,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