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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布倒闭如何办理手续

姚** 海南-西沙群岛 公司解散咨询 2026.01.14 09:25:43 450人阅读

企业宣布倒闭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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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作出解散决议。企业倒闭前需由权力机构作出解散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需按法定程序表决通过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企业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财产、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的经营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3)通知与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需通知已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方案需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若为破产清算,方案需经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时按顺序清偿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

(5)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经权力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提醒:
企业倒闭过程中,清算组需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能无法参与剩余财产分配。

2026-01-14 12: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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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解散决议。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决议需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条件。

(二)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核对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同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四)执行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后,按方案分配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

(五)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经相关机构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解散。
2.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6-01-14 11:5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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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止运营的第一步需通过内部决策,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作出解散的正式决议,这是启动后续手续的前提。

自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企业需组建清算小组,负责梳理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核心事务。

清算小组成立后十天内要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天内登报公告,引导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

小组需制定清算方案,经公司权力机构或法院确认后,按方案有序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完成后出具报告并经相关方确认,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完成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运营。

2026-01-14 11:4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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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企业倒闭需按照法定步骤办理解散决议、清算组成立、债权人通知、清算实施及注销登记等手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倒闭需依次完成以下法定手续。一是作出解散决议,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二是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三是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四是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按照方案分配公司财产。五是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经相关主体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企业办理倒闭手续时需严格遵循上述程序,避免因程序违法引发法律纠纷。若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困难,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026-01-14 10:3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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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障股东、债权人及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法律责任。

1.作出解散决议。需由公司权力机构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决议内容应明确具体,确保符合公司内部治理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启动倒闭程序的前提。

2.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等工作。未按时成立清算组或清算组怠于履行职责,相关责任人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清算组需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核实,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与申报权。

4.执行清算方案。清算组需制定详细的清算方案,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财产分配应遵循法定顺序,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

5.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有权机关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完成注销登记后,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正式消灭。

2026-01-14 10:3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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