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衢州法律咨询 > 衢州离婚法律咨询 > 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高* 浙江-衢州 离婚咨询 2026.01.14 06:40:57 359人阅读

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衢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衢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申请阶段,要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且离婚协议书内容需清晰体现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结果。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二)冷静期内,双方应充分思考离婚决定,若有一方反悔,可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三)登记发证阶段,冷静期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配合审查工作,以便顺利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协议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1-14 11:24: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办理协议离婚要经过申请、三十天冷静期、登记发证三个流程。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首先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填写申请。之后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登记并发证。协议离婚的流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如果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遇到疑问,比如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拟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等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

2026-01-14 10:50:56 回复
咨询我

1.协议离婚流程包括申请、冷静期和登记发证三个主要阶段。这一流程是为保障离婚的谨慎性和自愿性,确保双方在充分考虑后作出决定,也保障子女、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在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详细准确地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内容。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时,认真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确保信息无误。
-冷静期内,双方应认真思考离婚决定,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和相关事项。若有一方反悔,可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冷静期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此期间要保持沟通,确保能按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时,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顺利完成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026-01-14 09:14:40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夫妻一起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写好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内容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要是在这期间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3.登记发证: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确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对相关事情都协商好了,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026-01-14 08:21:1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申请环节,夫妻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必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并填写申请,这是启动协议离婚的基础,确保双方自愿且对关键事项协商一致。
(2)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重要阶段,为期三十日。此期间给予双方重新思考的时间,若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保障了离婚决定的慎重性。
(3)登记发证环节,需在冷静期满三十日内再次共同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自愿离婚且事项协商一致后发证,完成离婚程序。

提醒:办理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明确合理,避免后续纠纷。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2026-01-14 07:24:23 回复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三、审理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审阅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如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2、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但为了防止和纠正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3、复议申请的撤回。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四、决定。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2、复议决定的种类。(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是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决定撤消。(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有两种情况:一是拒绝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二是拖延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表示履行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决定赔偿。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申请人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3、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不合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依法作出:(1)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2)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4、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去民政局拿

    专业解答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情况下,签署人需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后独立完成文本的撰写工作,亦或是通过聘请律师代理来完成相关事宜。

    2024.10.16 1604阅读
  • 去民政局离婚登记时必须带协议书吗

    专业解答办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得带着。这协议在协议离婚里老重要了,涉及到双方愿不愿意离、孩子咋抚养、财产咋分这些关键事儿。都弄好了,双方就能拿着协议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了。

    2024.10.06 1342阅读
  • 不写离婚协议书直接去民政局可以吗

    专业解答不可以的。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024.09.10 1286阅读
  • 两个人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需要什么东西

    专业解答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2024.08.18 1696阅读
  •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离后悔了怎么办

    专业解答对已达成的离婚协议后悔,当事人应先尝试平等公正沟通以修改协议。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请求撤销。但需注意,若法院审理中未发现欺诈或胁迫等事实,撤销协议的可能性较小。

    2024.08.13 15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