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婚后债务承担分情况处理,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超出家庭生活所需且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由举债方承担,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对这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可协议分担比例,但不能对抗债权人。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由举债方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承担了共同债务清偿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如果您在离婚债务承担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20:15:02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婚后债务承担严格依照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区分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离婚时此类债务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可协议分担比例但不能对抗债权人。非共同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由举债方个人承担,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按共同债务处理。一方承担共同债务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可能产生的大额债务,尽量采用共同签名方式明确债务性质。
-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若涉及夫妻债务,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确保自身权益。
-离婚时,双方签订债务分担协议要谨慎,明确各自责任范围,避免后续纠纷。
2026-01-13 19:32:43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婚后债务承担要按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来区分处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这类债务双方要一起承担,可协商分担比例,但不能用这个协议对抗债权人。
2.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就还是算共同债务。
3.离婚后,要是一方先把共同债务还清了,有权向另一方要回对方该承担的那部分。
2026-01-13 18:04: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两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然双方可协议约定分担比例,但此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由举债方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应按共同债务处理。
(4)离婚后,一方承担共同债务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提醒:
离婚时对债务性质的认定很关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涉及债务纠纷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16:23:44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债务性质。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属于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二)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协议分担比例,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三)非共同债务处理。非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四)追偿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13 14:31: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