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定误工费总额。误工费总额需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二)确定误工时间。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明确,若造成残疾,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确定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误工期间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四)按责任比例分担误工费。确定总误工费后,根据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部分,如同等责任则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双方均需担责时,误工赔偿金额要按照各自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时长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为止。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确定总误工费后,按双方责任比例分配,同等责任时通常各承担一半。
结论:交通事故双方担责时,误工费赔偿需根据责任比例分担,具体金额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需遵循以下规则。第一,误工费的计算基础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第二,收入状况的认定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误工期间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确定总误工费金额后,需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分担,例如同等责任时通常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若对误工费的举证要求或责任比例划分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交通事故双方承担责任时,误工赔偿需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误工费的计算需结合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再依据责任比例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1.误工时间的确定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受害人因事故致残,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状况的认定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误工期间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确定总误工费金额后,需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分担。例如双方负同等责任时,通常各自承担总误工费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双方承担责任时,误工赔偿需根据责任比例分担。总误工费确定后,各方按自身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部分,例如同等责任时通常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
(2)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事故致残,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收入状况的认定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误工期间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该情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提醒:
需妥善保留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相关材料等,以确保误工费计算准确;不同责任比例对应的赔偿份额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况确认,建议遇争议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要责任双方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由责任人按各自承的比例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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