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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负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担责

鲜* 广东-云浮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1.13 06:30:36 346人阅读

配偶负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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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提醒:
婚姻中对大额债务应保持沟通确认,避免不知情承担不必要责任;若被主张承担配偶个人名义的大额债务,需及时收集债务用途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1-13 11: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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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6-01-13 09:4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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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负债时,另一方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债务是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承担责任;另外,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家庭日常需要,通常不算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2026-01-13 09:4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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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配偶负债另一方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共同意思表示或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需担责,超出日常且无共同用途的无需担责(债权人证明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负债另一方的责任需分三类情况判断。第一类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责任。第二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第三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遇到配偶负债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债务性质和自身应承担的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09:3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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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负债时,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依据债务的形成原因和实际用途综合判断。

1.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通过其他形式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偿还责任。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义务共同偿还。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但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

1.夫妻处理大额债务时,建议通过共同签名或书面确认的方式明确债务性质,减少后续纠纷风险。

2.若配偶存在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负债,应注意留存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据,如消费凭证、银行流水等。

3.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时,需准备充足证据证明债务用途或形成时的共同意思表示,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3 08:16:24 回复

关于配偶对另一方生前债务承担连带的规定有:1、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生前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后,在债务人留有遗产的情形下,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其他继承人,要求以债务人遗产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的份额。生存一方是否应当对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需要看该笔债务是否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日常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非法债务或者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债务人配偶并未在借条或欠条上签字,则无需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2、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3、夫妻因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A、双方约定由一方清偿的债务,但是为了躲避债务的除外。B、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任何扶养义务关系亲朋所形成的债务。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资从事个人经营事务,其收入确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D、其它应认定为一方债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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