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曲靖法律咨询 > 曲靖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后若对孩子不闻不问能否去起诉

离婚后若对孩子不闻不问能否去起诉

刘** 云南-曲靖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2 12:37:01 453人阅读

离婚后若对孩子不闻不问能否去起诉

其他人都在看:
曲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曲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此义务不可放弃或免除。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而探望子女方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但这是可处分的民事权利,非强制履行义务,单纯不探望难以通过诉讼强制对方履行。
2.解决措施和建议:若对方拖欠抚养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若只是对方未探望子女,应尽量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26-01-12 17:48:01 回复
咨询我

1.父母有责任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孩子抚养费,这个义务不能放弃或免除。
2.如果对方没给抚养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3.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这是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行使的权利,不是必须要做的。所以,不能通过打官司强制对方去探望孩子。
4.如果所谓的“不闻不问”是指没给抚养费,能通过法律起诉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要是只是没去探望,起诉缺乏依据。

2026-01-12 16:22:4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且此义务不能被放弃或免除。这是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有力保障,确保其成长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2)当对方未支付抚养费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以此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3)对于探望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利,但这是可处分的民事权利,不是必须强制履行的义务。所以,单纯不探望子女很难通过诉讼强制对方执行。若“不闻不问”包含拖欠抚养费,可起诉维权;若仅为未探望,缺乏起诉的请求权基础。

提醒:若面临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或不探望子女的情况,需区分不同情形。若涉及抚养费问题,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仅为不探望,起诉需谨慎考虑请求权基础。可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2026-01-12 15:15:06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可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孩子生活开销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二)若“不闻不问”指拖欠抚养费,及时整理相关证据后去法院起诉,维护子女合法权益。
(三)若仅为未探望子女,因探望权是可处分权利,难以通过诉讼强制对方履行,可先与对方协商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6-01-12 14:34:3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不得放弃或免除,未支付可起诉;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但非强制义务,单纯不探望难通过诉讼强制履行,若不闻不问含拖欠抚养费可起诉维权,仅未探望缺乏请求权基础。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不能随意放弃或免除。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而对于探望子女,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利,不过这是可处分的民事权利,并非强制履行的义务,所以单纯不探望行为无法通过诉讼强制对方履行。若所谓的不闻不问包含拖欠抚养费情况,可依法起诉来维护子女合法权益;若只是未探望,就没有请求权基础。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2 12:38:58 回复

一、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二、个人或者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以洗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六、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资行为人、代理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代理费、好处、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七、本通告发布前被羁押的,凡能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者退回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以依法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按照本通告第六条之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八、对拒不投案自首,也不清退涉案资金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法集资若干意见如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