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且二者不能同时使用。这种规定旨在平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两种保证方式各有特点,保证人保证通过保证人的监督和约束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保证金保证则以经济手段促使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法律要求。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司法机关,在决定采用何种取保候审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被取保候审人的实际状况。若被取保候审人有合适的保证人且保证人具备相应条件,可优先考虑保证人保证;若被取保候审人经济状况较好且无合适保证人,可采用保证金保证。
-对于保证人,要加强对其的法律教育,使其明确自身的保证义务和责任,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对于保证金的管理,执行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取、管理和退还,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取保候审方式,即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
2.保证人保证,就是找符合条件的人来担保被取保候审的人,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能做到随传随到。担任保证人要满足几个条件:和这个案子没有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的责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要监督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相关规定,一旦发现违规,要马上向执行机关报告。
3.保证金保证,是让被取保候审的人或者其家属交一定数额的钱来作为担保。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还有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情况等来确定,最低得交一千元。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存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里。
法律分析:
(1)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且二者不能同时使用。这一规定旨在避免重复担保,使担保方式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
(2)保证人保证中,保证人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其职责是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若被取保候审人违规,保证人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3)保证金保证方面,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起点为一千元。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管理,存入指定银行专门账户,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提醒:选择取保候审方式时要谨慎考虑自身情况。采用保证人保证要确保保证人能切实履行义务;采用保证金保证要按时足额缴纳,避免违规导致保证金被没收。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选择保证人保证,要确保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同时,保证人要切实履行监督义务,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规及时报告执行机关。
(二)若选择保证金保证,需明确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依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确定,且起点数额为一千元。要将保证金交到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结论:
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且二者不能同时适用,两种保证方式各有要求。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要求保证人符合特定条件,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人要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并及时报告违规情况。保证金保证则是被取保候审人或其家属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多种因素确定,起点为一千元,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了解这些规定能帮助人们在刑事诉讼中正确申请和处理取保候审事宜。若对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或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