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事,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你好,你要咨询的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问题,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2018-04-09 23:32:44 回复专业解答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羁押的一天时间的话,那么就抵押一天的刑期规定,而且我们国家关于拘役的这样的一种抵押的方式是非常的有道理的,那毕竟是保障了人们的一个人身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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