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茂名法律咨询 > 茂名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小三在哪些情形下能要回男方借的钱

小三在哪些情形下能要回男方借的钱

张* 广东-茂名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1.12 02:32:40 454人阅读

小三在哪些情形下能要回男方借的钱

其他人都在看:
茂名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茂名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主张借贷关系成立需提供完整证据链。需持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其中借条可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及金额,转账记录能证实资金交付情况,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若包含借款意思表示与还款承诺,可辅助证明借贷合意。
(2)借款需满足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求。借款行为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借款存在追回风险。若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借款,其配偶可能以该行为侵犯自身财产权益为由主张借款无效,此时能否追回借款需结合具体事实综合判断。

提醒:
主张借款返还时应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确认借款用途合法;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2 07:12:00 回复
咨询我

(一)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需准备借条等书面凭证,明确借款金额和还款约定。若没有借条,银行或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交付事实,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中男方承认借款、承诺还款的内容,也可作为佐证。

(二)确认借款行为合法有效。要证明借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法主张返还。

(三)考虑资金来源的影响。若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原配可能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借款无效,此时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否有证据证明原配知情或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6-01-12 05:15:12 回复
咨询我

想要拿回借给对方的钱,得先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钱关系。可以准备借条、转账记录,或者能体现对方有借钱想法、承诺还钱的聊天内容、通话录音等材料,来证实借钱的事实和具体金额。

借钱行为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不能存在欺骗、强迫等情形。如果这笔钱被用于非法活动,那么这种借贷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要是对方用与配偶共有的财产来借钱,其配偶可能会以侵犯自身财产权益为由,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此时能否拿回钱并没有确定答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2026-01-12 03:44:3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小三要回男方借款需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且借款合法,若借款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能否要回存在不确定性。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成立需具备双方借款合意及资金交付的事实。小三主张返还借款时,需提供能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借条,二是转账记录,三是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其中,转账记录可直接证明资金往来情况,聊天记录或录音能佐证借款的意思表示及还款承诺。其次,借款行为需符合合法有效条件,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借款未用于非法活动,否则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外,若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小三借款,原配可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主张该借款行为侵犯其财产权益,此时小三能否成功要回借款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6-01-12 03:27:59 回复
咨询我

小三若想追回男方所借的款项,关键在于证实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同时需妥善应对男方所用资金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风险。

1.收集并固定证明借贷关系的核心证据。需保存完整的转账记录,包括银行或支付平台的流水凭证,明确资金往来的金额与时间;若有书面借款协议或借条,需确保内容包含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承诺等关键信息;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需能体现男方主动提出借款、确认借款事实及承诺还款的内容,且证据需保持原始状态,不得篡改。

2.确认借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自愿性。借款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行为效力的情形;借款用途不得涉及违法活动,如用于赌博、非法融资等,否则借贷关系将不受法律保护,款项无法追回。

3.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问题。若男方借款所用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可能以侵犯其财产权益为由主张借款无效。此时需核实男方借款时是否明确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或是否有证据证明原配知晓并同意该借款行为;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据,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借款行为的效力。

2026-01-12 03:21:3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确定办法(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