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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时可获得哪些补偿条件与费用

王** 浙江-绍兴 离婚咨询 2026.01.11 05:49:29 476人阅读

女方离婚时可获得哪些补偿条件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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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可主张离婚经济补偿,先与对方协商补偿数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三)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时,可请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如提供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给予金钱等。
(四)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女方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主张多分财产。
(五)主张上述补偿和费用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承担家庭义务的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11 10: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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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方离婚时可主张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还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争取多分财产,不过主张这些需提供相应证据,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女方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可请求离婚经济补偿,数额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若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请求适当的离婚经济帮助,形式多样。同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女方可据此争取多分财产。但这些补偿和费用的主张都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如负担家庭义务的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等。由于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实际情况也各有不同,若你在离婚补偿费用主张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1 08:4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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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离婚时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多种补偿及费用。包括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同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可争取多分。
2.具体补偿及费用情况:
-离婚经济补偿: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时,离婚有权请求对方补偿,数额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
-离婚经济帮助: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可请求适当帮助,形式有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金钱等。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女方可主张多分。
3.解决措施和建议:女方主张上述补偿及费用需提供相应证据,如负担家庭义务的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等,最终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026-01-11 07:2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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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女方可依法主张以下补偿和费用:
1.离婚经济补偿:如果女方在婚姻里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家庭责任,离婚时能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离婚损害赔偿:要是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离婚经济帮助: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而男方有经济能力的,女方可以请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可以是给予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也可以是金钱。
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分割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女方可因此要求多分得财产。
女方主张上述补偿和费用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证明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材料、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等。具体补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01-11 06: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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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经济补偿:民法典规定,女方若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可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离婚损害赔偿:当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离婚经济帮助: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请求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多样,如房屋居住权、所有权或金钱等。
(4)共同财产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女方可据此争取多分财产。各项主张都需提供对应证据,最终数额由法院依实际情况确定。

提醒:
主张相关补偿和费用需准备好充分有效证据,因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具体方案。

2026-01-11 06:13:57 回复

对于工伤赔偿与建工险赔偿能否同时获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因此,从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份赔偿。工伤与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向赔偿,但二者不是简单的双倍赔偿,按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先由交通事故方赔偿,职工个人承担部分才可以在工伤中要求赔偿。一、从《侵权责任法》及《劳动法》的立法本意而言,保护受害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疑是第一位的,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限制作为赔偿权利人的受害人及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的情况下,随意剥夺赔偿权利人获得双重赔偿的权利无疑是违背《侵权责任法》及《劳动法》立法本意的。二、人的寿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并不能和侵权行为对受害人身体所造成的损害完全划等号,而且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对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并不一致,工伤保险待遇侧重于长期的保障,民事侵权赔偿则侧重于一次性的补偿,强制要求受害人在这两种赔偿权利中必须放弃其中一种,对于受害人而言,无疑是不公正的。三、《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于该条款明确赋予了工伤保险机构对于为受害人垫付了的医疗费用享有追偿权,也应意味着对于医疗费用受害人无权获得双重赔偿。《社会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明确,因此职工只能享受一份,如果重复获得赔偿有悖公平原则。同理,受害人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数额明确的实际物质损失,如果重复获得赔偿同样有悖公平原则,而受害人的上述损失是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因而应由侵权人承担实际赔偿责任,只有在侵权人拒绝承担或无法确定侵权人情况下,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垫付责任,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垫付责任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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