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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苏** 天津-河西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1 04:54:17 495人阅读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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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有明确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等多属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属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继承或受赠财产通常也属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还有以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等也属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包含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很重要,在婚姻关系中有助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如果对夫妻财产划分还有疑惑,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1 09: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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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多种所得。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平等权益,有助于保障夫妻在婚姻中的共同利益,维持家庭的稳定与发展。
2.夫妻个人财产则具有特定指向。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像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保障了个人在婚姻中的财产独立性和特定权益,特别是对于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个人属性的财产,确保其专属性。
3.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应明确财产归属,可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等方式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在涉及财产继承、赠与等情况时,应明确相关法律文件的表述,准确界定财产归属。
-当遇到财产权益问题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1 08:1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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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一是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得到的收益,男女实际拿到或应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归个人;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给一方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还有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2026-01-11 08: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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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涵盖范围广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体现了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取的收入;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夫妻在经济活动中的成果;知识产权收益,如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回报。
(2)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此外,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方面,一方婚前财产具有特定属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弥补;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明确为个人所有。

提醒: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要注意区分财产性质,涉及继承、赠与等情况需查看相关合同约定。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1 07: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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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保护
在婚姻关系中,要留意双方各项收入及收益情况。若涉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需保留好相关收入凭证。对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要明确各项投资的资金来源、收益分配等情况。若有知识产权收益,应确定权利归属和收益时间。在继承或受赠财产时,若没有明确只归一方,可视为共同财产。
(二)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与保护
一方婚前财产要留存好相关购买凭证、产权证明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避免与共同财产混淆。若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保存好相关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1-11 06:07:5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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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0 20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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