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抚养权是针对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其对象是未成年子女,夫妻之间不存在抚养权法律关系。
(2)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是相互扶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这和抚养权属于不同法律范畴。
(3)“争夺妻子抚养权”没有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应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可由父母协商或法院裁判确定归属。
提醒:在处理家庭法律事务时,要明确抚养权和扶养义务的区别。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要以子女利益为重,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有人提出“争夺妻子抚养权”,应明确告知其该说法无法律依据,不产生法律效力,引导其正确认识夫妻间是相互扶养义务关系。
(二)当遇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时,父母可先自行协商,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确定抚养权归属。
(三)若父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裁判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结论:
“争夺妻子抚养权”无法律依据,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间存在相互扶养义务,而非抚养权关系。
法律解析:
抚养权是针对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其指向对象是未成年子女,夫妻之间不存在抚养权这一法律关系。现行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这与抚养权属于不同法律范畴。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需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由父母协商或法院裁判确定归属。若在扶养义务、子女抚养权等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夫妻之间不存在抚养权法律关系,“争夺妻子抚养权”没有法律依据且不产生法律效力。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指向未成年子女,而配偶间的权利义务体现为相互扶养义务,这与抚养权分属不同法律范畴。
2.现行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3.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要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可由父母协商或由法院裁判确定抚养权归属。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对于存在扶养需求的夫妻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2.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应优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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