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外观专利被恶意抢先申请,可通过多途径法律措施救济。收集在先权利及恶意抢注证据,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抢注专利无效,在侵权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若构成作品还可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及时收集充分证据,涵盖在先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设计原稿,以及能证明抢注人明知设计归属的沟通记录、合作意向等。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以抢注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设计为现有设计、抵触申请等理由争取宣告专利无效。
-若遭遇抢注人以该专利主张侵权,在侵权诉讼中积极提出无效抗辩,并同时开启无效宣告程序。
-若外观设计构成作品,可另行提起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尽快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当外观专利被恶意抢注,要及时展开证据收集工作。收集能证明自己在先权利和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像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设计原稿等可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外观设计;沟通记录、合作意向等能证明抢注人明知设计归自己所有。
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抢注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者该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或抵触申请为理由,请求宣告被抢注的专利无效。要是抢注人用该专利来主张侵权,在侵权诉讼中可提出无效抗辩,同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3.如果该外观设计能构成作品,还能另外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4.要特别留意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要收集能证明自身在先权利以及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像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设计原稿等可证明在先使用外观设计;沟通记录、合作意向等能表明抢注人明知设计归属。
(2)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依据相关法律,以抢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该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抵触申请等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3)若被抢注人主张侵权,在侵权诉讼中可提出无效抗辩,并同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4)若外观设计构成作品,可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提醒:
要注重证据的完整和时效,及时开启法律程序,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好证明自身在先权利和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像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设计原稿、沟通记录、合作意向等。
(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以抢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抵触申请为由,要求宣告抢注专利无效。
(三)若被抢注人主张侵权,在侵权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同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四)外观设计构成作品的,可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结论:
外观专利被恶意抢先申请,可收集证据、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在侵权诉讼中抗辩及另行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来救济。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规定,他人恶意抢注外观专利,当事人可通过多途径维权。先收集在先权利和恶意抢注证据,像产品销售记录、设计原稿、沟通记录等,这些能证明自己对外观设计的在先使用及抢注人的恶意。接着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以抢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设计属现有设计等为由,让抢注的专利失去效力。若抢注人发起侵权主张,可在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若外观设计构成作品,还能主张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证据完整且及时有效,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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