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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挪用公费后归还是否构成犯罪需区分挪用主体。若挪用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使归还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2)若挪用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归还后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案发前归还该资金的,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提醒:
挪用公费后归还并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挪用主体、资金用途、数额及挪用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涉及此类行为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法律风险。
2026-01-09 17: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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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若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即使事后归还,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若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归还后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归还行为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6-01-09 16:0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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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若涉及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即便后续归还钱款,仍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若符合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任一情形,归还后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案发前归还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2026-01-09 14:3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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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挪用公费后归还仍可能构成犯罪,需根据挪用主体身份及具体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若挪用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即便归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若挪用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归还后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不过案发前归还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如果遇到挪用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行为性质并获取正确的应对指导。
2026-01-09 13:3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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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费后归还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主体身份与具体行为综合判断,即使归还仍可能成立犯罪,但归还行为可作为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1.若挪用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即便后续归还公款,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若挪用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即使归还资金,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案发前主动归还资金的,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2026-01-09 12:03: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