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法无“担保合同连带诈骗罪”独立罪名,担保合同涉及诈骗时,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刑事责任关键看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若构成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缺乏共同故意仅因过失提供担保则不承担刑事责任,按民事法律处理。
2.构成诈骗罪共犯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
-担保人主观有共同诈骗故意,明知主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及诈骗行为,还积极提供担保协助实施。
-担保人客观实施协助诈骗行为,如配合签虚假担保合同、隐瞒担保物真实状况等,与主行为人诈骗行为形成整体致被害人财产受损。
-担保行为与被害人财产损失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3.解决措施与建议:
-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主行为人的情况和交易背景,避免因不知情陷入诈骗风险。
-若发现主行为人可能存在诈骗意图,应立即停止担保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按照诈骗罪共犯构成条件准确认定担保人责任。
我国刑法里没有“担保合同连带诈骗罪”这个罪名,涉及担保合同诈骗的行为,要依据诈骗罪和共同犯罪的规定来认定。担保合同诈骗中,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连带刑事责任,关键看其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
认定条件如下:
1.主行为人构成诈骗罪。也就是主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到了数额较大的财物。
2.担保人主观上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即担保人清楚主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诈骗行为,还主动提供担保帮忙实施诈骗。
3.担保人客观上实施了协助诈骗的行为。比如配合签订虚假担保合同、隐瞒担保物真实情况等,这些行为和主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相互配合,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
4.担保行为和被害人财产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要是担保人没有共同故意,只是因为过失提供了担保,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按民事法律规定处理就行。
法律分析:
(1)我国刑法无“担保合同连带诈骗罪”这一罪名,担保合同诈骗相关行为依据诈骗罪和共同犯罪规定认定。
(2)担保人承担连带刑事责任,关键看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需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有非法占有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较大数额财物;其次担保人主观有共同诈骗故意,明知主行为人诈骗仍协助;再次担保人客观实施协助诈骗行为,像签订虚假担保合同、隐瞒担保物状况等;最后担保行为与被害人财产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3)若担保人无共同故意,仅因过失提供担保,不承担刑事责任,按民事法律处理。
提醒:担保人提供担保时要谨慎,了解主行为人的真实情况,避免因疏忽陷入诈骗风险。若对担保行为是否涉刑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怀疑担保合同存在诈骗行为,首先要确认主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财且数额较大。可收集相关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判断。
(二)判断担保人主观是否有共同诈骗故意,可从其与主行为人交流情况、对主行为了解程度等方面入手。若有证据显示担保人明知诈骗仍提供担保,可能构成共犯。
(三)查看担保人是否实施协助诈骗行为,如虚假担保合同、隐瞒担保物状况等,收集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
(四)确定担保行为与被害人财产损失有无直接因果关系,梳理事件发展过程。若担保人无共同故意,仅过失担保,按民事法律处理,可通过协商、民事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结论:
担保合同涉及诈骗时,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刑事责任取决于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缺乏共同故意仅过失提供担保的不担刑责。
法律解析:
我国刑法无“担保合同连带诈骗罪”,相关行为按诈骗罪及共同犯罪规定认定。担保人承担连带刑事责任需满足:主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骗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担保人主观有共同诈骗故意,明知主行为人诈骗仍协助;客观实施协助诈骗行为,与主行为形成整体致被害人财产受损;担保行为与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若担保人无共同故意,只是过失提供担保,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按民事法律处理。如果对担保合同诈骗中刑事责任认定等法律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
律师解析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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