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先由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按以下情况确定分担比例:
1.汽车与电动车均为机动车,同等责任下双方各承担50%赔偿责任。
2.汽车为机动车,电动车为非机动车,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承担6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40%赔偿责任。双方按此比例对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相互赔偿。
(三)若电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且被认定为机动车,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结论: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部分按双方车辆性质确定分担比例,汽车与机动车电动车同等责任各担50%,汽车与非机动车电动车同等责任机动车担60%、非机动车担40%,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电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先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比例分担。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交通事故赔偿遵循先交强险后按责分担的原则。交强险旨在保障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赔偿。在确定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比例时,考虑到不同车辆性质的风险和安全性能差异。机动车相对非机动车在速度、重量等方面具有更大危险性,所以同等责任下让机动车多承担一定比例赔偿,体现对非机动车方的保护。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却未投保交强险,所有人或管理人违反了法定义务,需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担责。若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交通事故赔偿时,先由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按事故双方车辆性质确定分担比例。
2.若双方均为机动车,同等责任下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赔偿责任;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赔偿责任,双方按此比例对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相互赔偿。
3.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却未投保交强险,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机动车车主务必及时、足额投保交强险,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有基本保障。
2.电动车所有人应明确自身车辆性质,若属于机动车范畴要及时投保交强险。
3.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按法定程序处理赔偿事宜。
1.先由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事故双方车辆性质确定分担比例。
3.若双方车辆都是机动车,同等责任下,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双方按此比例,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互相赔偿。
5.若电动车没投保交强险且被认定为机动车,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法律分析:
(1)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需依据事故双方车辆性质确定分担比例。当双方均为机动车且是同等责任时,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赔偿责任。
(3)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且是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赔偿责任。双方按此比例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相互赔偿。
(4)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却未投保交强险,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要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明确车辆性质,若电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存在较大赔偿风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