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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女方为女儿要求财产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的权利主体为女方,并非直接归女儿所有。
(2)涉及女儿权益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优先考虑女儿的抚养需求。例如为保障女儿的生活居住稳定,在房产等不动产分配上,法院可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
(3)不直接抚养女儿的男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相关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女儿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4)若男方因自身过错给女儿造成人身伤害等实际损失,女儿可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向男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此赔偿与女方的离婚损害赔偿相互独立。
提醒:
女方为女儿主张权益时,需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女儿自身的赔偿请求,不同情形适用不同规则,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1-05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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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归女方所有,并非直接给女儿。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考虑女儿的抚养需求。比如为保障女儿生活居住,房产分配上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
(三)不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需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四)若男方的过错行为给女儿造成人身伤害等损失,女儿可作为独立主体向男方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05 15:0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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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若想为自身主张损害赔偿,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比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此时女方可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但该赔偿归女方所有,并非直接给予女儿。
涉及女儿权益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优先考虑女儿的抚养需求,例如为保障女儿的生活居住条件,房产分配可适当向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倾斜。
不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需承担必要的生活费与教育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若男方的过错行为对女儿造成人身伤害等实际损失,女儿可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向男方主张赔偿。
2026-01-05 13:3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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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女方为女儿要求财产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男方重大过错的损害赔偿归女方,女儿权益可通过抚养相关的财产分割或独立索赔保障。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属于女方,并非直接给予女儿。涉及女儿权益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会考虑女儿的抚养问题,例如为保障女儿生活居住,房产分配可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不直接抚养女儿的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男方因过错给女儿造成人身伤害等损失,女儿可作为独立主体要求赔偿。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女儿权益的财产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女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6-01-05 12:3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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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为女儿主张财产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归女方所有,并非直接给予女儿。若需保障女儿权益,可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照顾、抚养费支付或女儿独立索赔三种途径实现。
男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时,女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该赔偿是对女方自身权益的保护,不能直接分配给女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结合女儿的抚养需求进行调整。例如,为保障女儿的生活居住条件,在房产分配上可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确保女儿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不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需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以保障女儿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开支。
若男方的过错行为对女儿造成人身伤害等实际损失,女儿可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向男方主张相应的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5 12:09: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