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三沙市法律咨询 > 三沙市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上诉抚养权后再去起诉可不可以

上诉抚养权后再去起诉可不可以

李* 海南-三沙市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05 05:56:39 479人阅读

上诉抚养权后再去起诉可不可以

其他人都在看:
三沙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三沙市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上诉抚养权纠纷期间,因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处于二审阶段,此时就同一抚养权事项再次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二审判决生效后,若出现新事实,当事人可依据此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2.变更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法定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况,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等,法院才会支持变更请求。
3.解决措施与建议:在上诉期间应专注于二审审理,准备好相关证据争取有利判决。若二审生效后发现新事实,要及时收集能证明新事实以及符合变更抚养权法定条件的证据,依法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2026-01-05 10:54:06 回复
咨询我

1.上诉抚养权纠纷时,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在二审阶段。此时若就同一抚养权问题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会受理。我曾经接触过类似案例,当事人没搞清这个原则,重复起诉,结果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2.二审判决生效后,若出现新的事实,当事人可依据这些新情况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不过变更抚养权是有法定条件的,比如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出现了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或者孩子满八周岁了,愿意跟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法院才会支持变更。
3.总结来说,上诉期间不能重复起诉同一抚养权事项,二审生效后有新事实才能再次起诉。

2026-01-05 10:39:0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上诉抚养权纠纷期间,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进入二审审理阶段。此时若就同一抚养权事项再次起诉,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会受理该起诉。
(2)当二审判决生效后,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些新事实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不过,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出现法定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况,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能力等,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提醒:上诉期间切勿重复起诉同一抚养权事项,二审生效后以新事实起诉变更抚养权时,要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09:02:47 回复
咨询我

(一)上诉抚养权纠纷期间,不要就同一抚养权事项再次起诉,避免因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导致法院不予受理。
(二)二审判决生效后,若有新的事实,可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但要确保符合法定条件,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况,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明确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对于已生效裁判处理过的事项,一般不能重复起诉。

2026-01-05 07:59: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上诉抚养权纠纷期间不可重复起诉同一抚养权事项,二审生效后有新事实可再起诉。
法律解析:
在上诉抚养权纠纷时,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此时若就同一抚养权事项再次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会受理。而二审判决生效后,若存在新的事实,当事人能依据新事实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不过,变更抚养权需符合法定条件,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法定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形,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法院才会支持变更请求。如果大家在抚养权纠纷方面有疑问,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5 06:23:4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如果大家遇到女方再婚不再给抚养费的情形,可以依据当初订立的协议的要求进行维权,拿回抚养费,让孩子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导致孩子的抚养费中断,给孩子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对于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形,也会按照协议约定个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的,目的就是保护孩子的利益不受损。

离婚纠纷出现后往往导致纠纷出现的原因就是抚养权的纠纷问题,在判决抚养权后另外一方获得探视权的同时还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但是之后用有抚养权的一方再次结婚的话,很多人就想要了解是否可以更换抚养权所属,想要得知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再婚还会拥有孩子抚养权吗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再婚对孩子抚养权有影响吗再婚对于抚养权并不会有所影响,不过只要满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即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当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直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离婚后再婚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如果对方拥有抚养权的同时再婚且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的话,抚养权一般是不会进行变更的,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的话,除非对方无力对孩子进行抚养或者是出现意外情况出现,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这样的问题答案就是再婚并不会改变抚养权,但是满足一定条件时我们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如果大家遇到女方再婚不再给抚养费的情形,可以依据当初订立的协议的要求进行维权,拿回抚养费,让孩子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导致孩子的抚养费中断,给孩子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对于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形,也会按照协议约定个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的,目的就是保护孩子的利益不受损。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事借款判决书下来了,可以再去上诉吗

    专业解答判决书生效后能否上诉,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收到初审法院判决书已过十五日上诉期,仍可向该法院上诉;但如收到终审判决书,自送达即生效,不可上诉。二审上诉请求应在初审判决下达后六个月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二审审理程序包括:1)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或抗辩;2)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3)协助明确事实后改判或发回重审。

    2024.07.10 1727阅读
  • 拖欠抚养费多久可以去上诉呢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拖欠抚养费多久可以去上诉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6 2126阅读
  • 离婚诉讼交上去一个月没通知可以再次提交起诉离婚吗?

    专业解答离婚诉讼交上去一个月没通知不可以再次提交起诉离婚,必须是要等第一次起诉离婚后,且判不离婚的情况下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可以耐心等待或者去法院询问一下具体的情况。

    2024.08.19 272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