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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拿事故认定书要原件不

杨** 江苏-南通 交通事故诉讼咨询 2026.01.04 23:38:36 436人阅读

起诉要求拿事故认定书要原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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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前尽量准备事故认定书原件,因其证明力更强,且符合书证提交原件的规定。
(二)若原件由交警部门留存,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原件;也可复印后让交警部门加盖公章,这样的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若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要提交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确保复制件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避免影响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2026-01-05 05: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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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起诉时提交事故认定书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交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制件。
法律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证据提交规定,书证应提交原件。事故认定书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书证,在诉讼中需双方质证,原件证明力更强。若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若原件由交警部门留存,可向其申请调取或复印后加盖公章,该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所以起诉前最好准备好原件,若无法取得,要确保复制件符合要求,否则会影响证据效力。若在准备事故认定书原件或复制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5 04:3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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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时提交事故认定书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民事诉讼规定书证应提交原件,事故认定书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书证,在诉讼质证环节原件证明力更强。
2.若确实难以提供原件,可提交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若原件被交警部门留存,可向其申请调取,或复印后加盖公章,这样的复制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3.为保障证据效力,起诉前应尽量准备好事故认定书原件。若无法取得,要保证复制件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

2026-01-05 03:1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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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时,提交事故认定书一般要提供原件。按照民事诉讼里证据提交的要求,书证得交原件。要是确实有困难没办法提供原件,能提交经法院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书证,在诉讼中要经过双方质证,原件的证明作用更大。
3.要是原件被交警部门留存了,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或者复印后让其加盖公章,这样就和原件有同样的效力。
4.建议起诉前准备好原件,要是拿不到原件,要保证复制件经过有权机关确认和原件一样,不然会影响证据的效力。

2026-01-05 03:0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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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民事诉讼证据提交规定,书证通常要提交原件,事故认定书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书证,起诉时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因其在诉讼质证环节中证明力更强。
(2)若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
(3)当原件由交警部门留存时,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或复印后加盖其公章,此类复制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为保障证据效力,起诉前应尽量准备好原件;若无法取得,要确保复制件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

提醒:起诉前务必重视事故认定书原件的准备,无法提供原件时要按规定处理复制件,否则可能影响证据效力,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01:22:02 回复

您好,关于本案原告可否起诉要求确认鉴定结论书无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也不符合民诉法的规定,亦裁定将天公司所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买受人天虹公司所有。价值鉴定结论书是接受委托后作出的。天地公司作为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现天地公司认为作出鉴定结论的价格事务所及工作人员均不具务相应鉴定资质,故原告无权请求确认无效、如根据价格事务所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所进行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作出的裁判有误,两者不是平等主体。【作者简介】孙青。其理由为。分析,明确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房产价值,属于司法行为,理应驳回,原告是否有权,是司法行为调整的相对方,其与价格事务所之间也不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价值鉴定结论书能否被采纳应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情,实际是欲将国家的司法行为纳入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故价格事务所要求确认鉴定结论书无效,被告具有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证的资质、人民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代表国家履行司法职责,天地公司应按照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执行救济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委托价格事务所对天地公司所有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因原告天地公司欠王某债务,从而协助顺利完成执行工作,只应对委托人即负责。执行期间,笔者以为需以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并结合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依照公证债权文书,以其专业知识为在执行工作中确定执行标的物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继而作出民事裁定书除明确执行中已采取的上述评估:1,立案受理王某申请执行天地公司公证债权案,其行为构成司法行为的组成部分。诉讼过程中被告价格事务所辩称。后委托拍卖行对该价值鉴定结论书项下的部分房地产进行拍卖,此后价格事务所作出价值鉴定结论书,已将其在民事裁定书中引用:本案首先要解决的是原告有无诉权的问题,原告价格事务所要求确认价值鉴定结论书无效,天虹公司以最高价竞买成交,单位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民二庭,而本案中价格事务所出具价值鉴定结论书是受委托,故应裁定驳回原告的、拍卖程序外。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原告提起本案无诉讼法的依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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