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共同生活的双方,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殴打等身体侵害行为可认定为家暴。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涵盖家庭成员间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包含共同生活的人,未领证同居者在此范围内,实施身体侵害符合家暴构成要件。
2.受害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出具告诫书;二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2.没领结婚证但存在同居共同生活关系的,也算在“共同生活的人”范围内。要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殴打等身体侵害,符合家暴构成要件,就能认定为家暴。
3.受害者遭遇家暴后,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出具告诫书,也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涵盖家庭成员间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范围较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未领证但同居共同生活的人也在其中。
(2)若同居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殴打等身体侵害,符合家暴构成要件,可认定为家暴。这意味着即便没有婚姻关系,只要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暴力侵害同样受到法律规制。
(3)受害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出具告诫书;也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提醒:遭遇家暴应及时留存证据,如就医记录、报警记录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遭遇未领结婚证同居期间的家暴,首先要及时远离现场,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与施暴者正面冲突。
(二)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受伤的照片、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在后续维权中很重要。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出具告诫书,这是对施暴者的一种警示。
(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再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结论:
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殴打等身体侵害行为,可认定为家暴,受害者能通过报案、申请告诫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涵盖配偶、父母等,还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人。未领证但同居共同生活的人就属于此范畴,若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殴打等身体侵害,符合家暴构成要件。当发生这种情况,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出具告诫书,也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家暴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处理和维护自身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