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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小三还钱判决书多久

杨**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03 15:01:05 372人阅读

妻子起诉小三还钱判决书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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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财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经法院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出现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形,这些程序所花费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3)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可延长。

提醒:
妻子起诉返还财产案件的实际审理时间可能因公告送达或鉴定等情况延长,建议及时关注案件进度;若对一审判决有异议,需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避免错过权利行使时机。

2026-01-03 21: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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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起诉小三要求返还财产的案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案件审理中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程序,这些程序所耗时间不计入审限。

(四)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6-01-03 19:2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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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方返还财产时,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存在公告送达文书、进行相关鉴定等情形,这些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二审审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

2026-01-03 18: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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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妻子起诉小三还钱的案件,审理期限依程序而定,部分特殊情形耗时不计入审限,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且二审有相应审理期限。

法律解析:
案件审理期限根据适用程序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案件中存在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时,这些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如果您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流程或期限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解答和帮助。

2026-01-03 17:2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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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小三要求返还财产的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会根据适用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存在特殊情况时审限会相应调整,且部分程序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

1.一审程序的审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经法院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仍需进一步延长的,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不纳入审限计算的情形。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存在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这些程序所花费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范围内。

3.二审程序的审限规定。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遇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可延长。

2026-01-03 15:53:54 回复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书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姓名:××与被上诉人(姓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省××市××人民(×年)××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审理查明:(姓名:)××与(姓名:)××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登记离婚,(姓名:)××主张(姓名:)××向其借款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将借款现金人民币¥××元交付给某某,某某为此向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据》。对此主张,某某提供了一份《借据》为证,该《借据》的签署日期为×年×月×日,借款人处有“某某”的签名,主要内容为“本人某某因生意周转现向借人民币¥××元正,小写:¥××元,于×年×月×日全部归还,逾期不还,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追讨责任,特此为据”。某某对某某举证的《借据》确认系其本人所具,但主张日期错误,另主张其借款的用途为赌博或归还高利贷利息,该借款为高利贷,韩××实际只交付了借款人民币¥××元,某某已每五天支付一次¥××元的利息给某某直至×年×月份,但某某没有出具收据,对此主张,某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某某也予以否认。某某对某某举证的《借据》上“某某”的签名予以确认,但表示对该涉案借款并不知情。某某另主张涉案借款系用于某某的赌博行为,不是用于二人的家庭共同开支或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此主张。某某主要提供了下证据:一、××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四份《证明》,主要内容为二人已于×年×月×日分居,某某长期沉迷赌博等情况。对此《证明》,某某予以确认;某某不予确认。二、由某某书写的未显示出借人姓名的空白借条、某某出具给其他人的借条、某某于×年书写的两份保证书、某某离婚前自报的欠款清单、离婚协议书某某出国境证件的签发信息、银行回单、澳门赌场凭证等,主要内容为某某自认在澳门等地赌博及所欠赌债、某某替某某偿还部分债务等。对此类证据,某某予以确认;某某则认为真实性无法确认,系二人单方制作。三、证人某某、某某(某某好友)、某某、某某出庭作证的证言,主要内容为某某未经营生意、长时间赌博、其于某某分居多年。对此证人证言,某某予以确认;某某则认为证人与二人存在利害关系,不能证明涉案借款系用于赌博。四、原审(×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查明:×年×月至×年×月某某因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便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利用事先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骗取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均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共人民币¥××元,然后将骗取的借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后逃匿。另查明,至今为止,某某作为借款人被他人至原审的案件(包括本案)共20宗,涉案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元、港币¥××元,共计涉案借款20笔。某某以某某与某某未归还借款为由于×年×月×日向原审提起本案诉讼。原审审理认为:某某主某某于×年×月×日向其借款人民币¥××元。对此主张、某某提供了一份由某某签名的《借据》为证,某某对某某举证的《证据》也予以确认,原审予以采信。此外,某某另主张其借款用途为赌博或归还高利贷利息,该借款为高利贷以及某某实际只支付了人民币¥××元、某某已每五天支付一次¥××元的利息给某某直至×年×月份。但对此主张,某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某某也予以否认,且已生效的(××)×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用于赌博的借款叶不包括本案借款,故对某某的此主张,原审不予采信。综上,原审认定某某存在向某某借款人民币¥××元的事实。《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年×月×日,现借款期限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某某应予以归还,对某某要求某某归还借款人民币¥××元的诉讼请求,原审予以支持。关于某某主张的逾期还款利息。×年×月×日后,某某逾期未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对某某要求某某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原审予以支持。关于某某应否对涉案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问题。涉案借款发生时间为×年×月×日,在某某与某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告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审查该债务是否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即需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举债的合意、是否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等。首先已生效的(×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虽然没有认定某某存在长期沉迷赌博的借款,但同时也查明了某某存在长期沉迷赌博的事实;其次,虽然证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与某某和某某存在利害关系,但证人证言所涉案的某某长期沉迷赌博的内容,已为生效的(×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所证实,可见证人证言系真实可信。同时,证人证言的内容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某某书写的保证书的内容也可以印证。因此,原审对证人证言、××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予以采信。再次。至今为止,某某作为借款人被他人至原审的借款(包括本案借款)共20笔,涉案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元、港币¥××元,在没有证据显示某某有购置贵重财物或大额投资用于经商活动的情况下,按照日常生活经验,上诉借款不是用于其与某某的家庭共同开支;最后,也没有证据证明某某有享受到因某某借款而带来的利益。综上,原审认定某某与某某并无举债的合意,也没有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该债务也并非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对某某要求某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原审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判决:一、某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某某借款人民币¥××元及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人民币¥××元为本金,从×年×月×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某某要求某某对某某所负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以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某某承担。某某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有经营生意,原审未查明某某经营生意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事实。(二)原审已认定案件涉债务并非用于赌博或者归还高利贷利息,结合《借据》应当认定案涉债务系用于生意周转所发生的债务,原审认定案涉债务没有用于经营活动的事实错误。(三)原审认定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错误。结合以上分析,案涉债务为某某为日常共同生活行为所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应当认定为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存在以下形式:1、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务人知道该约定。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存在以上除情形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某某向某某所借债务发生于其与某某关系存续期间,而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借款存在以上法定的除外情形,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借款所负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某某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1、撤销原审判决二项,改判某某对原审判决第一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被上诉人某某未予书面答辩,其于二审法庭调查中口头辩称:借款是事实,借款还高利贷是事实,某某借款给某某是用于还赌债。被上诉人某某答辩称:一、判断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并不是依据该债务是否为合法债务,而是依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日常生活所需,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产生的债务。某某诉称某某借钱是用于生意周转显然与事实不符。某某有责任对某某的借款用途和该项走向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某某与某某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某某也未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应属某某的个人债务。二、本案应由某某就夫妻双方具有举债合意以及该债务是否用以家庭共同生活承担举证责任。而某某并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合法律正确,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对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举出新的证据。本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某某对于向某某出具借条是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另,某某主张某某在借款时预先扣除本金¥××元,缺乏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信。因某某对于原审判决其向某某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并未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本案二审仅应对某某应否对涉嫌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有关事实和法律惊进行审查。对此,虽然借条载明的借款时间处于某某与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条载明某某的借款用途是用于生意周转,但原审(××)××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已经认定,“某某因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便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利用事先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诈骗人民币¥××万元”的事实,该生效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应当作为本案处理的重要依据。另外,某某主张系通过他人介绍向某某贷款,且某某前后四川次贷款给某某,均未获得清偿。鉴于上述情节,本院有理由相信涉案债务并非某某因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所负的债务,而是某某因各人赌博需要而发生的不合理的开支,该债务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故,原审认定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某某无须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审批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某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应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某某负担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原××××年×月×日书记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书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姓名:××与被上诉人(姓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省××市××人民(×年)××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审理查明:(姓名:)××与(姓名:)××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登记离婚,(姓名:)××主张(姓名:)××向其借款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将借款现金人民币¥××元交付给某某,某某为此向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据》。对此主张,某某提供了一份《借据》为证,该《借据》的签署日期为×年×月×日,借款人处有“某某”的签名,主要内容为“本人某某因生意周转现向借人民币¥××元正,小写:¥××元,于×年×月×日全部归还,逾期不还,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追讨责任,特此为据”。某某对某某举证的《借据》确认系其本人所具,但主张日期错误,另主张其借款的用途为赌博或归还高利贷利息,该借款为高利贷,韩××实际只交付了借款人民币¥××元,某某已每五天支付一次¥××元的利息给某某直至×年×月份,但某某没有出具收据,对此主张,某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某某也予以否认。某某对某某举证的《借据》上“某某”的签名予以确认,但表示对该涉案借款并不知情。某某另主张涉案借款系用于某某的赌博行为,不是用于二人的家庭共同开支或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此主张。某某主要提供了下证据:一、××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四份《证明》,主要内容为二人已于×年×月×日分居,某某长期沉迷赌博等情况。对此《证明》,某某予以确认;某某不予确认。二、由某某书写的未显示出借人姓名的空白借条、某某出具给其他人的借条、某某于×年书写的两份保证书、某某离婚前自报的欠款清单、离婚协议书某某出国境证件的签发信息、银行回单、澳门赌场凭证等,主要内容为某某自认在澳门等地赌博及所欠赌债、某某替某某偿还部分债务等。对此类证据,某某予以确认;某某则认为真实性无法确认,系二人单方制作。三、证人某某、某某(某某好友)、某某、某某出庭作证的证言,主要内容为某某未经营生意、长时间赌博、其于某某分居多年。对此证人证言,某某予以确认;某某则认为证人与二人存在利害关系,不能证明涉案借款系用于赌博。四、原审(×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查明:×年×月至×年×月某某因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便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利用事先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骗取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均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被害人某某人民币¥××元共人民币¥××元,然后将骗取的借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后逃匿。另查明,至今为止,某某作为借款人被他人至原审的案件(包括本案)共20宗,涉案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元、港币¥××元,共计涉案借款20笔。某某以某某与某某未归还借款为由于×年×月×日向原审提起本案诉讼。原审审理认为:某某主某某于×年×月×日向其借款人民币¥××元。对此主张、某某提供了一份由某某签名的《借据》为证,某某对某某举证的《证据》也予以确认,原审予以采信。此外,某某另主张其借款用途为赌博或归还高利贷利息,该借款为高利贷以及某某实际只支付了人民币¥××元、某某已每五天支付一次¥××元的利息给某某直至×年×月份。但对此主张,某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某某也予以否认,且已生效的(××)×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用于赌博的借款叶不包括本案借款,故对某某的此主张,原审不予采信。综上,原审认定某某存在向某某借款人民币¥××元的事实。《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年×月×日,现借款期限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某某应予以归还,对某某要求某某归还借款人民币¥××元的诉讼请求,原审予以支持。关于某某主张的逾期还款利息。×年×月×日后,某某逾期未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对某某要求某某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原审予以支持。关于某某应否对涉案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问题。涉案借款发生时间为×年×月×日,在某某与某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告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审查该债务是否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即需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举债的合意、是否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等。首先已生效的(×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虽然没有认定某某存在长期沉迷赌博的借款,但同时也查明了某某存在长期沉迷赌博的事实;其次,虽然证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与某某和某某存在利害关系,但证人证言所涉案的某某长期沉迷赌博的内容,已为生效的(×年)××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所证实,可见证人证言系真实可信。同时,证人证言的内容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某某书写的保证书的内容也可以印证。因此,原审对证人证言、××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予以采信。再次。至今为止,某某作为借款人被他人至原审的借款(包括本案借款)共20笔,涉案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元、港币¥××元,在没有证据显示某某有购置贵重财物或大额投资用于经商活动的情况下,按照日常生活经验,上诉借款不是用于其与某某的家庭共同开支;最后,也没有证据证明某某有享受到因某某借款而带来的利益。综上,原审认定某某与某某并无举债的合意,也没有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该债务也并非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对某某要求某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原审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判决:一、某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某某借款人民币¥××元及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人民币¥××元为本金,从×年×月×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某某要求某某对某某所负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以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某某承担。某某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有经营生意,原审未查明某某经营生意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事实。(二)原审已认定案件涉债务并非用于赌博或者归还高利贷利息,结合《借据》应当认定案涉债务系用于生意周转所发生的债务,原审认定案涉债务没有用于经营活动的事实错误。(三)原审认定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错误。结合以上分析,案涉债务为某某为日常共同生活行为所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应当认定为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存在以下形式:1、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务人知道该约定。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存在以上除情形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某某向某某所借债务发生于其与某某关系存续期间,而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借款存在以上法定的除外情形,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借款所负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某某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1、撤销原审判决二项,改判某某对原审判决第一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被上诉人某某未予书面答辩,其于二审法庭调查中口头辩称:借款是事实,借款还高利贷是事实,某某借款给某某是用于还赌债。被上诉人某某答辩称:一、判断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并不是依据该债务是否为合法债务,而是依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日常生活所需,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产生的债务。某某诉称某某借钱是用于生意周转显然与事实不符。某某有责任对某某的借款用途和该项走向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某某与某某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某某也未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应属某某的个人债务。二、本案应由某某就夫妻双方具有举债合意以及该债务是否用以家庭共同生活承担举证责任。而某某并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合法律正确,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对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举出新的证据。本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某某对于向某某出具借条是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另,某某主张某某在借款时预先扣除本金¥××元,缺乏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信。因某某对于原审判决其向某某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并未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本案二审仅应对某某应否对涉嫌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有关事实和法律惊进行审查。对此,虽然借条载明的借款时间处于某某与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条载明某某的借款用途是用于生意周转,但原审(××)××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已经认定,“某某因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便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利用事先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诈骗人民币¥××万元”的事实,该生效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应当作为本案处理的重要依据。另外,某某主张系通过他人介绍向某某贷款,且某某前后四川次贷款给某某,均未获得清偿。鉴于上述情节,本院有理由相信涉案债务并非某某因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所负的债务,而是某某因各人赌博需要而发生的不合理的开支,该债务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故,原审认定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某某无须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审批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某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应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某某负担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原××××年×月×日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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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原××××年×月×日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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