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经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剩余刑期较短的继续在看守所服刑,需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或假释;剩余刑期较长的转至监狱服刑,配合手续并适应监狱管理,参与劳动学习争取回归社会。
(二)若法院判决无罪,会立即释放,可准备材料申请国家赔偿维护权益。
(三)若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不起诉,会获释,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案件后续,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澄清名誉。
(四)若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撤销并释放,及时恢复正常生活,必要时咨询律师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院定罪量刑后,剩余刑期较短的继续在看守所服刑,较长则转至监狱执行。
法院判决无罪时,被关押者立即释放,还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案件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被关押者也会获释。
侦查阶段发现无需追责,会撤销案件并释放被关押者。
最终结果由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具体情况决定。
结论:看守所关押后的结果取决于案件进程,包括继续在看守所服刑、转至监狱服刑、无罪释放并申请国家赔偿、不起诉释放或撤销案件释放。
法律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守所关押后的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定罪量刑后的服刑安排,法院判决有罪后,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超过三个月的移送监狱服刑。二是无罪释放,法院判决无罪的,被关押者立即释放,同时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三是不起诉释放,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等,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被关押者获释。四是撤销案件释放,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并释放被关押者。这些结果的产生与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的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直接相关。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权利及后续处理方向。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关押一段时间后,最终结果由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决定,主要包括定罪服刑、无罪释放、不起诉释放及撤销案件释放四种情形,每种情形对应不同的后续安排与权利救济方式。
1.定罪量刑后的服刑安排。经法院依法审判确定有罪并判处刑罚的,若剩余刑期较短,可继续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罚;若剩余刑期较长,则会转移至监狱进行服刑。
2.无罪释放的权利救济。法院判决无罪的,被关押者将立即获释,且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被错误关押期间的合法权益损失。
3.不起诉决定的后续处理。案件因证据不足等情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关押者会被释放,可根据具体情况核实是否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并依法主张。
4.撤销案件的释放情形。侦查阶段发现无需对被关押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被关押者随即获释,可依法就被关押期间的损失寻求合理救济。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