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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洗钱罪不设置统一构罪金额标准,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该罪的打击对象是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只要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法定协助行为之一,并满足特定数额条件或其他严重情节,就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不同协助行为对应的追责数额存在差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或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均属于需追责的情形。
(3)通过支付结算或跨境转移资金的追责数额标准更低。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应追究刑事责任。
(4)除上述数额情形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会被追责。这意味着即使未达到上述具体数额标准,但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同样可能构成洗钱罪。
提醒:
涉及七类上游犯罪相关的资金处理时,需严格避免实施提供资金账户、虚构交易等协助行为,即使金额未达标准,严重情节也可能构罪,如有相关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1-03 12: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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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形:
(一)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五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6-01-03 11: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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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未设定统一构罪金额标准,但针对掩饰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存在明确追责情形。
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达五十万元以上,需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帮他人将财物转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会被追责。
借助转账等支付方式协助转移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需追究刑事责任。
协助资金汇往境外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会被依法追责。
2026-01-03 11:0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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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洗钱罪没有明确构罪金额标准,但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洗钱罪针对的是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洗钱的行为之一,且具有下列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二是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三是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四是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五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对洗钱罪的具体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2026-01-03 10:2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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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本身未设定统一的构罪金额标准,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明确了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
1.提供资金账户等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5.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1.金融机构需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阻断洗钱资金流动渠道。
2.个人与企业应强化反洗钱合规意识,不擅自出借资金账户、银行卡等支付工具,避免卷入洗钱活动。
3.监管部门应加大反洗钱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行业检查,对违规主体依法追责,维护金融秩序安全。
2026-01-03 09:30: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