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申请执行民事赔偿的期间为两年,超过期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提异议且成立会被裁定不予执行,被裁定后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协议可另行主张权利,要注意时效及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从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两年,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文书生效起算。若超过该期限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当被执行人提出时效异议且经审查成立,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提异议,法院依法继续执行。若被裁定不予执行,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履行协议,债务人自愿履行时债权人可受领。达成新协议后可依协议主张权利,但债务人可能以时效抗辩,此时债权人需举证证明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承诺履行等,以此重新计算时效。若在民事赔偿执行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有明确的期间规定,为两年,起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法律文书明确了履行期间,从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起算。超过该期限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若被执行人提出时效异议且经审查成立,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依法继续执行。
2.若被裁定不予执行,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的履行协议,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权人有权接受;二是若达成新协议,可依据协议另行主张权利,但要注意债务人可能以时效抗辩,此时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期间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承诺履行等,以此重新计算时效。
1.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有时间限制,这个时间是两年。计算方式如下:如果法律文书明确了履行时间,就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赔偿是分期进行的,从最后一期结束那天起算;若文书没规定履行时间,则从文书生效的时候开始算。
2.要是超过两年才申请执行,法院也会受理。不过当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方面的异议,并且经过审查确实合理时,法院会裁定不执行。要是被执行人没提异议,法院就会依法继续执行。
3.若法院裁定不执行,债权人可以试着和债务人协商,重新达成履行协议。要是债务人自愿履行赔偿,债权人是可以接受的。
4.达成新协议后,债权人能依据新协议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要注意,债务人可能会拿时效问题来抗辩。这时债权人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比如在这期间曾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承诺会履行等,这样就能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分析:
(1)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有明确的期间规定,为两年。起算点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法律文书明确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起算。
(2)超过该期限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若被执行人提出时效异议且经审查成立,会裁定不予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会依法继续执行。
(3)若被裁定不予执行,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履行协议,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有权受领。达成新协议可依协议另行主张权利,但债务人可能以时效抗辩,此时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承诺履行等以重新计算时效。
提醒:申请执行民事赔偿务必在规定的两年期间内进行,若错过期间需与债务人协商新协议时,注意保留好能证明时效中断、中止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执行要注意时间,申请执行民事赔偿的期间是两年。起算时间分三种情况:法律文书确定了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起算。
(二)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若被执行人未提出时效异议,法院会继续执行;若提出且审查成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三)被裁定不予执行时,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新履行协议,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可接受。达成新协议可另行主张权利,但要注意债务人可能以时效抗辩,此时要举证证明时效中断、中止,比如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承诺履行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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