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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依照法律规定数额是多少

魏* 广东-惠州 彩礼咨询 2026.01.02 15:02:45 453人阅读

离婚彩礼依照法律规定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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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数额无法律明确规定,属于民间习俗范畴,具体给付数额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二)特定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予以支持。这些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项情形需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三)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考量因素包括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的实际用途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1-02 18:5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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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给付数额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属于民间传统习俗范畴,具体金额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符合特定条件时,当事人可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这些条件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项需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定,考量因素包括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

2026-01-02 18: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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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律未规定离婚彩礼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特定情形下离婚时当事人可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解析:彩礼属于民间习俗,给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第二和第三种情形,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考量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用途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断。若你遇到离婚彩礼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6-01-02 17: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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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未规定离婚彩礼的具体数额,彩礼作为民间习俗,其给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1.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请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双方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这些情形是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主要依据。

2.彩礼返还比例的判断依据。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包括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实际共同生活、彩礼的具体用途等因素,法院会根据这些情况作出合理判断。

3.处理彩礼纠纷的建议。遇到彩礼返还争议时,优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准备好彩礼给付的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支付记录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16:0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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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未规定离婚彩礼的具体数额。彩礼属于民间传统习俗范畴,其给付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法律不做强制性干预。

(2)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具体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项情形,需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3)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人民法院会考量结婚时间的长短、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的实际用途等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提醒:
提醒当事人若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给付彩礼的转账记录、未共同生活的证明材料、生活困难的相关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2 15:30:4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3万元并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酒席后,双方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个月后男方欲结束事实婚姻生活,并向诉请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一审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判令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数额的三分之二。10月,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底,史某的父母拿出3万元作为彩礼钱。在收到彩礼钱后,王某置办了价值为1万元的嫁妆放置在史某家中,现在嫁妆均由史某占有使用。次月,双方按照习俗在男方家中摆酒席办理婚宴并共同生活,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因为共同生活期间不愉快,双方也就罢了结婚的念头,史某认为自己支付了3万元的彩礼钱却没有娶到妻子,于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法官说法: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因有缔约婚姻关系的意向,男方史某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向女方交付彩礼,被告已收到原告彩礼钱3万元,最终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原告彩礼钱。双方共同生活了短暂的时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实际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被告王某主观原因造成,酌情裁量被告返还原告彩礼钱2万元,扣除嫁妆价值1万元,两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钱1万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3万元并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酒席后,双方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个月后男方欲结束事实婚姻生活,并向诉请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一审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判令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数额的三分之二。10月,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底,史某的父母拿出3万元作为彩礼钱。在收到彩礼钱后,王某置办了价值为1万元的嫁妆放置在史某家中,现在嫁妆均由史某占有使用。次月,双方按照习俗在男方家中摆酒席办理婚宴并共同生活,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因为共同生活期间不愉快,双方也就罢了结婚的念头,史某认为自己支付了3万元的彩礼钱却没有娶到妻子,于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法官说法: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因有缔约婚姻关系的意向,男方史某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向女方交付彩礼,被告已收到原告彩礼钱3万元,最终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原告彩礼钱。双方共同生活了短暂的时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实际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被告王某主观原因造成,酌情裁量被告返还原告彩礼钱2万元,扣除嫁妆价值1万元,两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钱1万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3万元并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酒席后,双方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个月后男方欲结束事实婚姻生活,并向诉请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一审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判令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数额的三分之二。10月,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底,史某的父母拿出3万元作为彩礼钱。在收到彩礼钱后,王某置办了价值为1万元的嫁妆放置在史某家中,现在嫁妆均由史某占有使用。次月,双方按照习俗在男方家中摆酒席办理婚宴并共同生活,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因为共同生活期间不愉快,双方也就罢了结婚的念头,史某认为自己支付了3万元的彩礼钱却没有娶到妻子,于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法官说法:原告史某与被告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因有缔约婚姻关系的意向,男方史某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向女方交付彩礼,被告已收到原告彩礼钱3万元,最终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原告彩礼钱。双方共同生活了短暂的时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实际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被告王某主观原因造成,酌情裁量被告返还原告彩礼钱2万元,扣除嫁妆价值1万元,两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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