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0年房后建的附房.镇政府说违建2025年12月19日下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2025年12月31日来口头通知元旦放假后来拆除.
镇政府认定附房违建并下发通知,若认为不合理,可收集建房相关材料证明合法性。若材料能证明建房有一定合理依据或符合当时规定,可向其说明情况争取不拆除。若无法证明,可能需按要求改正或拆除,但拆除应按法定程序进行。若强制拆除损害权益,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6-01-02 15:0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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