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赠予时的明确表示与财产登记情况综合判断,并非一概而论。
1.父母明确将财产赠予己方子女的,该财产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且将房产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这种情况即视为对己方子女的单独赠与,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赠予财产时未明确赠予对象,且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未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仅赠予己方子女,同时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该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判断婚前父母赠予财产性质的关键,在于父母赠予时的真实意图及财产的权属登记状态。明确的赠予表示是重要依据,而财产登记在谁名下也会直接影响权属认定,两者结合才能准确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父母赠与财产的性质需结合赠与意图及财产登记情况判定。若父母明确表示财产仅赠与己方子女,该财产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即属于此类情形。
(2)若父母赠与财产时未明确赠与对象,且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该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明确的赠与在登记双方名下时,可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提醒:
婚前父母赠与财产时,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赠与对象,避免后续财产归属争议;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时,需确保登记信息与赠与意图一致,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认财产性质。
(一)婚前父母明确将财产赠予己方子女的,该财产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可视为明确赠予己方子女。
(二)婚前父母赠予财产时未明确赠予对象,且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该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若明确只给自家子女,就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像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即属于这种明确赠与的情形。
如果父母赠与财产时未明确说明赠与对象,且财产登记在两人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这类财产性质的关键,在于父母赠与时有没明确只给自家子女,以及财产的登记信息是单独一人还是两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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