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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其法院管辖权的确定需遵循约定优先与法定管辖相结合的规则。
当事人之间若存在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该约定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当事人未就管辖法院作出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履行地,若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且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时,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2026-01-01 07: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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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事人之间存在书面管辖协议的,若协议约定的地点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且该约定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按照约定的法院确定管辖权。
(2)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双方对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出借人主张借款人归还借款的纠纷中,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
借款时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管辖法院,未约定时出借人可选择自身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具体管辖可能因案情细节变化,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认管辖法院。
2026-01-01 07:0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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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查看当事人是否有书面管辖约定。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约定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起诉时应向约定的法院提起。
(二)若无书面管辖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若双方对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通过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时,出借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01 05:2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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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中,若双方书面约定了管辖法院,且约定地点(如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或履行地等)与纠纷实际相关,同时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则,就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无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履行地未明确约定或无法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确定,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出借人主张还款时,出借人即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作为履行地,出借人可选择在该地法院起诉。
2026-01-01 03:4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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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借款纠纷的法院管辖权优先按照当事人书面约定确定,无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借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法院管辖权确定规则如下。第一,若当事人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的地点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比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且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照约定的法院管辖。第二,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若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通过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时,出借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在借款纠纷中对管辖法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正确的起诉法院。
2026-01-01 02:51: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