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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借条可以转给子女吗

席** 广东-云浮 债务债权咨询 2026.01.01 01:51:53 394人阅读

债务人死亡借条可以转给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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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借条不能转给子女,但债权可以依法转让。债权转让要合法有效,像借条真实合法的债权就可转让。
2.转让债权,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死亡,则通知其继承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若借条约定或债权性质限制转让,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的债权,就不能转让。
4.满足条件,债权人可将债权转让给子女,子女成为新债权人,可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

2026-01-01 06: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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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借条本身不能转给子女,但符合条件时债权人可将借条对应的债权转让给子女,转让后子女有权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
法律解析:
债权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债权要合法有效,若借条所涉债权真实、合法,就具备可转让性;二是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死亡的需通知其继承人,未通知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约定限制或基于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况,如借条约定不得转让、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等,就不能转让。满足转让条件后,子女成为新债权人。若对债权转让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1 06: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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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依法转让对已死亡债务人的债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债权合法有效且借条真实,具备可转让性,同时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或其继承人,未通知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若债权转让存在约定限制或依性质不得转让,则不可转让。

满足转让条件时,债权人能将借条对应债权转让给子女,子女成为新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1.转让前确认债权合法性与可转让性,避免存在约定限制或性质限制问题。
2.转让时及时通知债务人或其继承人,保留通知凭证。
3.转让后新债权人与债务人继承人沟通,明确清偿事宜。

2026-01-01 05:0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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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转让具备一定条件,合法有效的债权才可以转让,借条若真实合法,其对应的债权就具有可转让性。
(2)债权人转让债权要履行通知义务,对于债务人在世的情况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死亡则要通知其继承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存在一些限制转让的情形,如借条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债权基于特定身份关系等性质不得转让,这类债权就不能进行转让。
(4)当满足转让条件,债权人可将借条债权转让给子女,转让后子女成为新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提醒:
债权转让需严格审查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同案件情形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01 04:2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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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债权合法性:债权人需先确定借条所涉债权真实合法,若借条本身存在问题,债权可能不具备可转让性。
(二)查看约定限制:仔细查看借条是否约定债权不得转让,或判断债权性质是否属于不可转让的类型,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
(三)通知债务人或其继承人:若债权可转让,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死亡的,通知其继承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026-01-01 02:40:27 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股权转让后的债务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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