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人面对个别清偿行为被请求撤销,可先核实是否符合撤销条件,不符合则主张清偿有效;符合条件时若有特定情形可证明清偿不可撤销,还可与管理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该个别清偿行为可被撤销。债权人首先要核实是否满足此撤销条件,若不满足,清偿行为自然有效。若符合撤销条件,但个别清偿是为维持基本生产支付水电费等,或者所清偿债务已设定物权担保且清偿不超担保财产价值,那么该清偿不可撤销。当遇到此类情况,债权人应积极与管理人沟通,提出合理抗辩理由来维护权益。若沟通无果,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相关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1.债权人面对个别清偿行为被请求撤销,应依据不同情况应对,以维护自身权益。
2.应对措施如下:首先核实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即要确认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若不符合该条件,可主张清偿行为有效。
3.若符合撤销条件,若能证明个别清偿是为维持基本生产需要支付水费、电费等,或是所清偿债务已设定物权担保且清偿不超担保财产价值,可主张该清偿不可撤销。
4.此外要积极与管理人沟通协商,提出合理抗辩理由。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处理。
法律分析:
(1)当债权人个别清偿行为被请求撤销时,应先核实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还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若不符合此条件,可主张清偿有效。
(2)若符合撤销条件,若能证明个别清偿是为维持基本生产支付水费、电费等,或者所清偿债务已设定物权担保且清偿不超担保财产价值,该清偿不可撤销。
(3)积极和管理人沟通协商,提出合理抗辩理由,以维护自身权益。
(4)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提醒:
在应对撤销个别清偿行为请求时,要准确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应对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一)核实撤销条件。判断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仍个别清偿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不符合该条件可主张清偿有效。
(二)若符合撤销条件,证明个别清偿是为维持基本生产支付水费、电费等,或所清偿债务已设定物权担保且清偿不超担保财产价值,以此主张清偿不可撤销。
(三)积极与管理人沟通协商,提出合理抗辩理由维护权益。
(四)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