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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掌握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和债务清理登记的情况。
(二)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准确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详细情况。
(三)若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要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四)留意破产人是否存在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若发现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管理人。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12-30 22: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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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公司破产后,管理人接管财产,对债务清理登记。
2.破产财产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先职工债权,如工资等;接着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最后普通破产债权。
3.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没申报的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分配的不再补分。
4.若有可撤销或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管理人可追回偿债。
2025-12-30 20:4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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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方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处理按《企业破产法》规定,先由管理人接管财产并清理债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顺序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时管理人会接管财产并清理债务。破产财产的清偿有明确顺序,先保障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权,就按比例分配。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和数额等。未及时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之前已分配的部分不再补分。若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管理人会追回用于偿债。如果您在公司破产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18:4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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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公司破产后,债务处理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先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理登记债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2.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和数额等。未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分配不再补分。
3.若发现破产人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管理人应及时追回用于偿债。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程序,按规定准确申报债权。管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清理财产、追回应追回的财产,保障各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12-30 18:4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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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对方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处理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并对债务清理登记,确保处理的有序性和准确性。
(2)破产财产分配有明确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体现公平原则。
(4)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和数额等。未及时申报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但之前分配不再补分。
(5)若有可撤销或无效行为涉及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用于偿债,防止资产不当流失。
提醒:
债权人应及时准确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造成损失。不同破产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17:01: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