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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剩余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额,向另一方支付补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般房屋归一方继续还贷,该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2025-12-30 18:0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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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屋分割需结合产权登记、出资情况等确定,不同情形下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分割主要分两种情形。一是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是房屋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若对具体分割方式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30 17:0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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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屋分割需结合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来源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规则有所不同。
1.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作出补偿。
2.若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处理房屋分割事宜;协议不成的,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2025-12-30 16:5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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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房贷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2)若房屋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产权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房屋分割事宜;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提醒:
分割未还清房贷的房屋时,需保留共同还贷的银行流水等凭证以明确补偿金额;若对分割结果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2025-12-30 16:3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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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的房贷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若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30 15:09: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