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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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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分居三个月是否就能办理离婚

梁* 云南-临沧 离婚咨询 2025.12.28 16:12:17 396人阅读

当下分居三个月是否就能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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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协议离婚,双方应心平气和地沟通,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无需考虑分居时长。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仅分居三个月,需向法院提供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家暴、赌博等恶习的证据,让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5-12-28 21: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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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三个月不一定能离婚。我国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2.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协议书,就子女、财产、债务等协商好,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过冷静期才能办手续,和分居时间无关。
3.诉讼离婚,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感情破裂情形之一,但分居三个月不一定判离。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审查感情是否破裂,要依具体情况走程序确定。

2025-12-28 20:1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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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分居三个月不一定能办理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议或诉讼程序确定。
法律解析:
我国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与分居时间无关。诉讼离婚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仅分居三个月并不必然判离,法院会综合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包括矛盾产生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在离婚相关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2025-12-28 19:0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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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个月不一定能办理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都不能仅依据分居三个月来判定能否离婚。
1.协议离婚注重双方自愿。需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与分居时间无关。
2.诉讼离婚以感情破裂为标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判断感情破裂情形之一,但分居三个月不必然判离。法院会综合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包括矛盾产生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

建议若想协议离婚,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程序办理;若选择诉讼离婚,需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

2025-12-28 17:2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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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我国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注重双方自愿,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冷静期才能完成离婚手续,此过程与分居时长无关。
(2)诉讼离婚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仅分居三个月,不能必然导致离婚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包括矛盾产生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

提醒:
离婚情况复杂,不同方式和情形对应不同处理办法。若有离婚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16:48:4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区别于委托人与买受人的第三人,是不能成为买受人的。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人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合和克服。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5.其他义务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购房居间合同范本委托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工作单位:______居间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住所:___________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_____区;建筑面积和格局:_____房屋用途:____(住宅或或商业用房等);房屋朝向:______房屋建成年限:____房屋总价款:______付款方式:_____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以上为基本意向,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居间费用。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___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第五条: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第六条: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本合同共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代理人)___乙方: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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