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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撤店怎么补偿员工的

李** 浙江-上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2.28 12:44:55 414人阅读

个体户撤店怎么补偿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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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撤店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若员工无过错,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若存在违法解除情形,则需支付赔偿金,员工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合法终止的经济补偿需按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若个体户未按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3.员工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首先与个体户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7: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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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个体户因撤店终止劳动关系,若员工无过错,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扣除合法的福利性待遇。

(3)若个体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以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4)员工与个体户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个体户撤店终止劳动关系时需严格依法支付补偿或赔偿金,避免违法解除带来额外责任;员工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2025-12-28 17: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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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户撤店合法终止劳动关系时,若员工无过错,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若个体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可先与个体户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28 17: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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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因撤店合法终止劳动关系时,需向无过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收入。

若个体户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员工可先与个体户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6: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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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个体户撤店终止无过错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则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法律解析:个体户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撤店终止劳动关系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无过错的员工,合法终止时的经济补偿标准为,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个体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员工可先与个体户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对补偿标准或维权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4:34:21 回复

对于合伙开店想撤股应该如何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一个朋友开了一个排骨米饭店让我拿55000入伙我同意了但是我现在想彻骨怎么撤我现在还不想把关系弄不好,目前还不想公开,备注;合伙不到一个月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他你退伙,你没法与其合伙可以退伙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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